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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co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20多年前的“员工福利”, 如今却无法撤回?

雇佣合同对于雇主和雇员双方来说,是一份契约,也是一种保障。

在丽莎接触到的劳工法案件中,很多劳动仲裁和诉讼都与雇佣合同的签订有关,包括合同中的福利条款、工作内容的限定、公司规章制度、竞业条款等等。

一般来说,英国的多数全职工作会在通过试用期之后变为永久合同(permanent contract),除了转岗、异地分配或升职的过程中需要对雇佣合同作出调整或重新签订之外,一般来说很少会出现重新签订雇佣合同的情况。

但今天丽莎为大家分享的案例中(USDAW and others v Tesco Stores Ltd),雇主因要取消员工福利而选择先解雇雇员,随后再重新聘用。这当然违背了雇主此前的“永久福利”的承诺,同时也降低了雇员的福利,因此,工会和遭遇这些经历的雇员选择上诉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那么,这样的“先解雇+重新雇佣”的用工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吗?作为一种“永久福利”,公司可以选择主动撤销吗?英国的法院又是如何判处这一不寻常的案例的呢?

案件背景:

细心的莎粉从案件的名称就可以发现,这一案件的被告(雇主一方)正是占据英国零售业最大市场份额的商超巨头——乐购Tesco。

而本案的索赔方是英国商店,分销和联合工人联盟USDAW,以及涉事的员工们。

这一案件的背景还要从20多年前说起。上世纪90年代后期,Tesco高歌猛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自己的扩张计划,并在此期间进行了重组。

这一系列的商业行为使得一些配送中心被迫关闭,Tesco也集中资源,在其他地区开设了新的配送中心,这也就意味着之前就存在的配送中心需要被重组。

为了帮助保留那些有着丰富经验的雇员,避免大量的裁员, Tesco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和需要搬迁的配送中心雇员达成了协议:赋予他们“留存工资”的权利,“保留工资”是一种增加工资的支付方案,这样能够激励这一批雇员继续留在公司并支持将配送中心搬迁到其他站点。

也就是说,这些受到影响的员工在新的配送中心的待遇不会变得更差,相当于为同意搬迁的员工提供一种薪酬保护。

当时,Tesco发布了各种与“保留工资”相关的文件。在这些文件中,Tesco将该权利描述为“终身保护”,而且“保留工资”无法通过谈判取消,并会逐年增加。

当然,“保留工资”也存在一定的限定条件:

1) “保留工资” 只能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更改;

2) 如果雇员选择离职,或被调任、晋升到新角色时,“保留工资”将停止;

3) 当个人要求改变工作模式时,例如从晚上到白天,保费支付部分将进行调整;

4) 如果 Tesco 进行轮班更改,则不会进行更改或调整。

简言之,只要这一批雇员仍在当前职位上并受雇于Tesco,该权利就一直存在。

如今Tesco反悔,要不取消,要不走人

2021年1月,Tesco宣布终止“保留工资”这一政策。原因是其已经实现了设计它的目标,现在根据当下需求,需要将其逐步淘汰。

Tesco这么做的目的是想要调整公司的薪酬结构,将此前非常复杂的薪资系统简单化。简单来说,是想要从中节省一部分员工的开支。

由于之前“保留工资”的限定条件,Tesco想要单方面解除的话必须得到工会的同意,这将非常难以实现,所以Tesco就另辟蹊径,想到以“先解雇,再雇佣”的方式来避开这些限定条件。

Tesco明确表示,受到影响(被取消“保留工资”)的员工将会获得相当于18个月的“保留工资”的预付款,并同意将其解雇,随后Tesco将会提供重新雇佣合同(即减去保留工资后的新合同)。

也就是说,Tesco想通过18个月“保留工资”的钱来买断此前的承诺,并会先将这些员工解除雇佣关系,随后再重新签订雇佣合同。

而Tesco仅给这些员工3周的时间考虑,如果选择“先解雇,再雇佣”就会获得18个月的工资,如果不选择这一条件,则会直接被裁员。

工会上阵,紧盯“永久福利”不放

这种条件下,受到影响的工人自然是不情愿的。明明是终身的福利待遇,为何要提前结束,仅获得18个月的补偿。

根据统计,“保留工资”这一类目会占到其总薪酬的32%-39%,这也意味着,如果取消了“保留工资”,他们至少会降薪1/3。这对于存款不多,还需要偿还贷款的员工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随后,代表工人的商店,分销和联合工人联盟USDAW(Tesco认可的集体谈判工会)便将Tesco告上英国高等法院。

根据员工和工会的诉求,USDAW向英国高等法院申请如下禁令:

声明每一位受到影响员工的雇佣合同都包含一项默认条款,即Tesco不会终止雇佣关系,以明确员工“保留工资”的权利。

禁止Tesco 撤回“保留工资”,解除相关雇佣合同或以“解雇后重新聘用”的方式取消“保留工资”的禁令。

在USDAW工会看来,“保留工资”的条款明确了:只要每位受影响的员工仍受雇于Tesco 担任相关角色,他们的“保留工资”权利就不能被取消,包括重新聘用后的新雇佣合同。

除此之外,Tesco不能够以此为由解雇员工,这是一种不公平解雇。因此,向最高法院申请了上述两个禁令,维护雇员的权益。

而在Tesco的立场来看,他们认为作为雇主有权通过发出适当的通知合法地终止合同,并且可以出于好的、坏的或是无关紧要的原因。除非解雇违反合同,否则雇员没有理由要求任何的补救措施。

在这里,Tesco认为自己给出的条件可以让雇员“自愿地”解除先前的劳动合同,在获得18个月赔偿之后,再重新签订没有“保留工资”的合同,这样看来,这一做法确实没有违背法律。

但是在USDAW工会眼中,此前合同中的“永久”一词就意味着,员工即便是换了新的合同,他们的职位和此前一致,那么“保留工资”仍旧是有效的。

那么,法院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呢?

在英国高等法院看来,本案的问题并不在于Tesco是否会提供重新聘用,而是在于终止原始合同后,能否保留,还是消除或减少“保留工资”的权利。

高等法院认定,只要雇员受雇于Tesco 并担任相同的实质性角色,雇员合同中关于“保留工资”的期限就应持续。然而,这些员工的“永久权利”与Tesco 的“合同权利”之间产生了冲突。

简单地说就是,这些员工的“永久权力”是依附于他们的劳工合同的。按照道理来说,一旦员工的劳工合同被合法解除的话,这些权力也就应该随之消失。如果单纯从合同的书面意思来说,Tesco解除这些合同的做法是没有错误的。但是,Tesco在过去对这些员工的承诺中又确实给人造成了这种权利会永远持续下去的印象。

为了解决这一冲突,高等法院认为应在合同中写入默认条款:Tesco在通知终止雇佣关系后不能取消或减少这些雇员的“保留工资”权利。

如果没有这样的默认条款,那么“保留工资”的权利将不是永久性的,合同缺乏实际的连贯性。

此外,高等法院还认为损害赔偿对受到影响的雇员来说不是适当的补救措施,因此裁定了USDAW工会所要求的禁令:Tesco无法撤回“保留工资”,无法以“解雇后重新聘用”的方式取消“保留工资”。

不过,高等法院确实明确表示:Tesco仍可以出于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合同,例如在个人犯有严重不当行为的情况下。但如果涉及到不公平解雇,Tesco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被解雇的员工针对“永久权利”提供赔偿。

丽莎小结:

事实上,Tesco的这一案件还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的。Tesco的人力资源和法务团队可能已经打好了“解雇后重新雇佣”的小算盘,来解除此前设定的“保留工资”的福利。

如果员工同意这样操作,并且表示自愿解雇,那么Tesco其实是在合法的范围内降低了自己违约的成本,但工会的参与和最后法院的裁定,让其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操作,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Tesco很难再用其他方式来执行缩减工资的想法。

当然,Tesco也可以选择裁员等方式,但像Tesco这样体量的公司,如果真的宣布大规模的裁员或是重大的“解雇后重新雇佣”,必定会吸引媒体和公众的监督,甚至会影响股市的价格,导致企业的公关危机,最后使得裁员成本飙升。

对于广大的雇主来说,本案最核心的问题是在于如何理解“永久福利”在合同中的解释范围。

实际上,我们正常所签订的“永久合同”(Permanent contract)往往指的是在没有意外发生的情况下,公司会一直与雇员续约,无需每一年或每几年重新签订雇佣合同。

这对于雇员来说是稳定性的保证,对于公司来说免去了频繁招聘、培训、签订合同的麻烦,对于双方来说,这是一种互惠共赢的局面。

但是一般来说,雇主很少将某一种福利权利描述为“永久”、“有保障”或“终身”,而这是Tesco在20多年前的一个决策上的纰漏:为了一时的发展稳定和拉拢雇员,给出了不同寻常的承诺,而这一承诺却是一颗定时炸弹。

Tesco的这一案例无疑给广大雇主提了一个醒:雇主在与雇员签订雇佣合同之时,要谨慎对待雇佣合同中的措辞,能够确保在将来某个时间点可以合法地发生变化或撤销的福利,保持在任何可能发生的情况下的灵活性。

好的,关于雇佣合同中“福利描述”和“解雇后再雇佣”的问题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如英国公司法、英国劳工法方面有问题,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欢迎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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