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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兄弟都是男友,孩子究竟是谁的?DNA也无法区分

今天要讲的这个案子挺有意思的,有点像电视剧里的剧情。

一位母亲同时和一对双胞胎兄弟发生了关系,结果怀孕了,不知道父亲是谁。在正常情况下,即便情况再复杂,就算不知道父亲是谁,都可以靠DNA来确认。

但在这里不一样,因为是同卵双胞胎,基因几乎完全相同,所以DNA也分不出来到底是谁是孩子的父亲。结果,这两兄弟吵起来,只能让法庭来确定,法官怎么说呢?

双胞胎兄弟,究竟谁是父亲?

一个女生在一周内,和一对双胞胎都发生了关系,随后怀孕并生下了孩子。做DNA检测时,结果却变得很尴尬。

由于双胞胎的基因几乎完全相同,检测无法区分。最终只能得出一个结论:父亲是他们两人中的一个,但无法确定是谁。

更麻烦的是,其中一位兄弟A,已经被写进出生证明,被登记为“父亲”。后来,另一位兄弟B提出质疑:“为什么是他?也可能是我。”

于是,一场官司由此展开,两兄弟吵到了法院。

法院面对的核心问题,并不是去查明谁是父亲,因为现有科学手段已经做不到——而是:在无法确定生父的情况下,法律应当如何处理“父亲身份”?

法院怎么说?

首先,法院明确表示,不能认定A是孩子的父亲。因为在法律上,“父亲”指的是生物学上的父亲,而现有证据无法证明A就是那个提供精子的人。

但与此同时,法院也不能认定A不是父亲。因为同样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一定不是。

换句话说,A的身份陷入了一种尴尬的状态:既无法被确认是父亲,也无法被排除在外。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拒绝将A从出生证明中删除。理由是,如果要删除,就必须能够确认他“不是父亲”,但这一点在本案中无法做到。

因此,最终的结果是:A的名字仍然保留在出生证明上。

但他算法律上的父亲吗?答案是:不算。

法院强调,仅仅被登记在出生证明上,并不足以确立法律上的父亲身份。由于无法证明A是生物学上的父亲,他不能因此被认定为法律上的“父亲”,也不能自动享有父母责任。

于是,这个案子呈现出一个颇为无奈的结果:

A仍然被登记在出生证明上,但在法律上并不被确认具有父亲身份,也不能因此自动取得父母责任。

而关于孩子今后的照顾安排和权利问题,则必须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例如申请子女安排令)另行解决,而不能依赖“父亲身份”的认定来决定。

丽莎评论

这起案件的关键,并不只是“双胞胎”这一特殊事实,而在于法院反复强调的一点:法律所要求的是“确定性”,而不是“可能性”。

家庭法律上的举证标准是balance of probabilities,即要>50%。而这个案子有趣就是在于,他们都能证明有50%的可能性,但是诉讼里面要法院给出判决,当事人必须举证大于(不能等于)50%的可能性。这就是为什么法官无法下结论。

此外——从本案可以看出,出生登记并不等同于对法律上父母身份的绝对保障。即便一个人被登记为孩子的父亲,如果其并非生物学上的父亲,在法律上仍可能无法当然取得或维持父母责任。本案明确表明,登记行为本身不能替代亲子关系的法律认定。

其次,在亲子关系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尽早通过医学或法律途径确认身份具有重要意义。本案因同卵双胞胎基因几乎完全一致,导致无法通过DNA确定生父,使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这也提示当事人:一旦亲子关系存在争议,应及时通过检测或法院程序厘清,否则可能对孩子的法律安排造成持续影响。

再次,对于并非生物学父亲、但实际承担照顾角色的“社会性父亲”,法律并非完全否定其地位,但其权利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取得。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下,此类人士通常需要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法律承认:

1——申请子女安排令(Child Arrangements Order),以确定居住或联系安排;

2——向法院申请取得父母责任(Parental Responsibility);

3——在适当情况下,法院亦可依据《1989年儿童法》(Children Act 1989)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原则作出相关命令。

最后,本案也折射出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法律上“父亲”的认定仍以确定性与生物学关系为基础,而非概率判断或社会角色。

因此,在涉及亲子身份、出生登记及责任分配时,当事人不能仅依赖家庭事实状态或登记信息,而应关注其是否符合严格的法律认定标准。

如果您遇到与家庭法相关的任何问题,可进一步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的家庭法律师可以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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