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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签证又迎利好:转永居不成也能续留英国,移民局将自动考虑为当事人续签!

最近的两周,丽莎给大家陆续介绍了英国内政部即将推出的各类新商业签证路径。需要指出的是,在内政部3月15日抛出的《HC 1118》移民法修订通知中,除了内政部重磅推出的新路径,还有针对现有商业签证路径的修改,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新变化!

创新签证(Innovator)的“转永居”

《HC 1118》指出,如果持有创新签证的申请人,在申请“转永居”的时候,尚无法满足Innovator路径申请永居的要求,移民局新的做法将是,比起原来直接将申请人的永居申请给拒绝,改成考虑该申请是否符合“续签”要求。

意思是说,假设申请人的申请无法满足“转永居”要求,但可以满足Innovator签证(也就是继续“续签”)的要求,那么移民局就应该考虑把该申请给“Vary”,也就是以续签申请来“取代”当事人原来的永居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当事人的申请能够符合“续签”的所有要求,并且当事人能够支付所需要的“移民医疗附加费”(Immigration Health Charge),那么移民局就能够继续核发Innovator签证给当事人,让当事人可以继续合法待在英国。

同时,当事人原本支付用来申请“转永居”的申请费用,将不会被归还(移民局会直接收走);不过同时,当事人也无须再补交Innovator签证(续签)申请的费用。也就是当初缴交的永居申请费用,会被直接当做续签申请费用来看待。

技术工签(Skilled Worker)的“Going Rate”更新

我们都知道,想要申请Skilled Worker或继续以该路径留在英国的当事人,在申请的时候,除了需要满足一般的25,600镑年薪门槛之外,申请人还需要满足自己所属“工种”的Going Rate(也就是该工种的“最低薪资”)。

在这方面,内政部更新了教育和医疗类工种的“Going Rate”,这是跟著新税务年即将开始而出现的“国家薪级变化”(National pay scale),具体想要了解各个工种的Going Rate,可以参考这个链接,内政部之后会把更新数字放上来: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skilled-worker-visa-going-rates-for-eligible-occupations

全球人才签证(Global Talent)的“担保”变化

在“数字技术”领域(Digital Technology)的担保方面,对于“证据准备”(Evidential requirements)的要求上,有著以下新变化:

增设要求:只有处于事业早期/初步阶段的申请人,可以“Exceptional Promise”(“新兴”潜力型领袖)来申请,这进一步明确了——如果申请人已经在该事业上发展比较成熟(的“晚期”)阶段,应该以“Exceptional Talent”(行业类“公认”领袖)来申请;

明确申请人不论是走“Promise”或者“Talent”,都需要提供自申请日算起的最近5年相关证据和纪录,来支持当事人的申请,确认当事人确实具备相关行业的工作经验和成就,足以满足“Promise”或“Talent”的要求;

明确想要申请“同行评审”担保(Peer review endorsement)所需(来自行业内机构)推荐信的“信件”所需包含细节。此一变化主要是要向其他“领域”的要求看齐,达到同等标准,用以确保Tech Nation在进行“担保审核”的时候具备足够的信息来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Promise”或“Talent”的标准。

→ 在“Prestigious Prizes”(荣誉奖项“加速”路径)上,进一步“扩大”可适用奖项:

在以前,Global Talent签证中可以适用“加速申请”的,主要针对来自科学(Science)、工程学(Engineering)、人文学科(Humanities)和医药学(Medicine)领域的申请人。

不过,后来英国内政部新增了“Prestigious Prizes”加速路径,意指申请人如果获得受(内政部)认可的业内荣誉奖项,即可豁免“担保要求”,直接“加速”申请全球人才签证。

这表示,只要申请人获得由内政部认可的特定奖项,即便是来自“学术或研究”领域以外的人才,也可能适用“加速申请”;这包括来自艺术和文化,以及数字科技领域的申请人。

至于想要知道具体哪些奖项符合“加速”申请,申请人可以查看这个链接,之后内政部会做更新: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global-talent-eligible-prize-list

季节性工人(Seasonal Worker)路径变化:

扩大可适用工种,新增“观赏园艺”领域的工作;

所需“最低时薪”涨至:至少达10.10英镑(每小时);

先前短期/临时适用的家禽生产类、货运(食物运输)类和特定的猪肉屠宰类工作,已经被移除,不再适用。

→ 丽莎结语:对于上述“新变化”的看法

总的来说,内政部通过《HC 1118》对于现有商业类签证路径的重点变化就是以上所列这些。其他也有一些针对例如Youth Mobility Scheme(青年流动计划/打工度假签证)等微小的技术性调整;不过这些调整主要著重在字面意义上的进一步明确,对于原来的申请要求本身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

综合以上来看,此次变化大多是针对现有规则的进一步明确,如果说比较重大的变化,应该是前文第一点提到的有关创新签证(Innovator)转永居申请方面的修改。

从内政部做出修改的角度来说,也基本可以进一步明确,英国移民政策的趋势确实对于高技能和高净值人才更加“珍惜”。以Innovator路径来说,与其让“转永居”申请人在申请永居不成后完全失去合法身份,内政部更希望把这些人才继续留在英国。

所以说,只要申请人依旧能够符合Innovator签证的相关要求,申请一般就不会被“直接拒绝”,而是“换个身份”让申请人依旧可以继续合法待在英国。

这么来看,对于申请人想要继续在英国合法长期发展,自然是更加利好的。

不过嘛,内政部想出新的政策或修改,绝对不会只是利好于申请人而已。

从目前的境内永居申请2,389英镑的申请费用,对比境内Innovator路径的1,277镑申请费用来看,移民局之后如果直接“Vary”当事人的申请,从收费的角度来说反而不亏反赚。

所以说,内政部还是很懂得谋财生利的。

这也进一步提醒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明确知道自己尚未能够满足“转永居”的需求,可是原有的Innovator签证又即将到期了;那么以经济的角度来说,申请人应该考虑申请”续签“,等到之后满足永居要求后再申请”转永居“,反而可能更节省金钱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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