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有些莎粉可能觉得“抓贪腐、打老虎”的社会新闻似乎不那么常见。
的确,就整体环境而言,在大多数人的思维中不会特别地联想到这样的事,或者说不会有意地这么想。
但是,这样的情况会造成两种非常极端情况:一种是完全不会想到这一件事,也就几乎不会有贪腐行为:而另一种则是,一旦一个人尝到了贪腐的“甜头”,就有可能沉醉于自己权力、地位能够获取的经济利益,并让其不能自拔,并且认为大家不会想到这类贪腐也会发生。
同时,在多数的印象中,贪污一般是发生在官场中的,是那些当官的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当作自己的取款机。很少有人会把它和企业联系在一起。其实,企业中的贪污现象也是非常普遍,有时候也非常严重的。只不过和发生在政府部门间的贪污不同,对于企业贪污来说,直接受损的是企业主体。一般大众倒不会直接受到影响,因此,对于这类贪污的关注度自然也低很多,不过,从法律的层面来说,这是没有差别的。英国相关的贪污法案都是对这两者一视同仁的。
今天,丽莎就与您分享一个发生在英国可口可乐公司的贪腐案件(R v Corry),其涉案价值高达150万英镑(约合1231万人民币),受贿人最后被判处监禁(缓刑),行贿的公司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尽管当事人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作为可口可乐公司的高级雇员,这是可口可乐的一个污点,并在企业内部开始推广反贪腐课程,以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案件背景:
2004年,本案的受贿人Noel Corry(下称“C先生”)入职可口可乐企业有限公司(Coca-Cola Enterprises LED简称“CCE”),经过多年的努力,他成为CCE的高级工程师,担任电气和自动化的经理,年薪高达62,500英镑(年薪约为60.5万人民币,以2013年被解雇时的平均汇率计算)。
这一薪资水平在当时可以算是一份待遇优渥的工作,理当是生活自在,享受着英国的中产阶级的生活。不仅如此,作为公司的中高层,C先生有对电气和自动化相关产品采购的“生杀大权”,也正因如此,他开始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开始以公谋私。
自2007年开始, C先生作为可口可乐的内部决策者,开始与公司的供应商勾结,暗中帮助行贿的公司中标可口可乐的项目。大家可要知道,如果成为可口可乐这种体量的公司的供应商,将会是多么大的商机。
这些竞标的公司自然会想尽办法拿到可口可乐公司的项目,除了提高服务质量、将投标价格压低之外,难免会动一些“小心思”,比如接触决策人,了解决策人的喜好,开始“对症下药”。
6年,3家公司行贿150万镑,行贿受贿花样多
在2007年到2013年的6年间,C先生经不住竞标公司的“花式诱惑”,收受了各种“福利”。
这些竞标公司的贿赂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现金贿赂、免费活动门票、赞助当地足球俱乐部和曼彻斯特附近的德罗伊尔斯登足球俱乐部。
3家行贿公司,包括Boulting Group Limited(现为WABGS Limited)、Tritec Systems Limited 和Electron Systems Limited在6年的时间内总共行贿150万英镑(约合1231万人民币)。
根据C先生的描述,他会给这些行贿公司透露公司敏感和机密的消息,帮助其拿下标书。此外,C先生的权限可以直接授予5万英镑的小额合同(5万英镑以上的合同需要上级批准),他透过自己的权力为这些公司支付小额款项或授予“虚假“合同。
比如,C先生让可口可乐公司出现一些“可有可无”的服务,让一些公司竞标,最后选择自己早已内定好的公司。而实际上,这些合同几乎没有实际进行过,但可口可乐公司依旧需要支付款项,最后这笔钱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到了C先生的口袋。
当然了,这样的合同数额不会特别大,但随着“暗箱操作”越来越顺利,C先生的胃口也是越来越大,他甚至帮助Boulting Group Limited(现为WABGS Limited)公司拿下超过1300万英镑的合同。
采购大换血,因一份文件“东窗事发”
2011年,可口可乐对公司内部进行优化,让更专业的采购团队进驻各个项目部,并开始实施更加系统化的采购流程。
其实公司内部早就开始怀疑有人将内部的机密消息透露给投标公司,但一直没有实锤的证据,让更专业的采购团队入驻有一些“纠察”的意味。
但好巧不巧,在一封普普通通的商旅费用文件当中,意外出现了一份机密文件,这份文件显示了Boulting Group Limited(现为WABGS Limited)的价格与竞争对手价格的比较。
正是这封机密邮件,导致了可口可乐公司开始进行内部调查,随后提起民事诉讼以及随后的刑事调查和起诉。
认罪判罚,可口可乐手下留情免于牢狱之灾
名誉扫地,百万英镑罚款掏空家底妻离子散
根据英国《2010年的反贿赂法》,如果公司的商业运营中出现腐败问题,在合规调查的前提下,除了经济上的判罚,还会有刑事责任,也就是入狱的可能。
C先生的受贿案从2013年浮出水面后,历经9年时间才最终宣判,可见其中取证的复杂程度以及几方博弈的过程。
在今年4月的审判中,C先生对5项腐败罪名认罪,并被判处20个月的监禁,缓刑21个月,外加200小时的无偿劳动。
这一判罚是在C先生在2013年首次被捕后不到两周就与可口可乐公司达成173.7万英镑(约合1426万人民币)的和解协议后达成的,因此,宣判此次事件的南华克皇家法院(Southwark Crown Court)没有提出任何经济上的索赔。
也正因达成了和解协议,可口可乐公司没有过于追究C先生的刑事责任,最终该案以C先生被判以缓刑的方式结束。但实际上,这已经成为C先生无法抹去的人生污点。
这当然也是可口可乐公司在人事任命、公司管理、品牌声誉上的一种损失。
当然,行贿的几个公司也被处以高额罚款:
Boulting Group Limited(现为 WABGS Limited)被罚款50万英镑
Tritec Systems Limited 和 Electron Systems Limited分别被罚款7万英镑
此外,这些公司中的一名合同经理和一名董事也被判处12个月的缓刑,以及200小时的无偿劳动。
C先生在庭上忏悔,因为受贿丑闻已经使得婚姻破裂,致使儿子的心理健康出现问题,而他也被迫出售自己的养老金,去支付自己与可口可乐公司的和解协议。
实际上,如果C先生能够经得住诱惑,那么现在的他可能步步高升,享受美满的生活,然而人在诱惑面前,意志的薄弱性也就显现出来了。
引以为戒,饮料巨头上线反贿赂课程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三家行贿公司都承认未能阻止公司的雇员代表公司向C先生行贿。
事实上,这三家公司只有Boulting Group Limited(现为WABGS Limited)有相关反贿赂政策,但这一文件的重要部分都与收受礼物和娱乐相关,并且几年内没有任何更新。
而其他两家公司没有任何与“反贿赂和腐败”相关的政策,也没有建立有效的体系来管理公司员工的相关行为,也就是说,在《2010反贿赂法》出台之后,这两家公司对此没有任何动作,这形同于无视法律。
可以说,这几家行贿公司对于企业反贿赂的意识是非常淡薄的,而且要求员工通过这种方式代表公司行贿。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公司有相关的反贿赂政策,公司在面对起诉时,也是不可以仅凭这一点就可以辩护自己无罪的。
因为从《2010年反贿赂法》出发,贿赂行为本身的动机就是为了获得或保留公司既有业务或开展公司新业务的一种“优势”,而雇员的行为本身就代表公司(雇主)的行为或意识的延申。
简单来说,如果出现了相关的贿赂行为,公司不能草率地说:我已经做过培训了,反贿赂准则我都有,并且也做了相关培训,贿赂行为与公司无关,这是员工自己的事情和选择。
公司要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免除刑事责任,还需要严格执行自己的这些政策。对于公司中出现的任何贿赂行为,一旦发现,就应该立刻制止。只有这样,公司才有可能免除刑事惩罚。
另一方面,作为公司的反贿赂政策,不能简简单单说明自己不能做行贿方,对于像可口可乐这样的公司来说,反受贿培训才是重中之重。因为一旦自己公司的员工中出现受贿现象,受损最严重的还是自己。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此案件发生后,可口可乐公司也第一时间上线反贿赂合规课程,给员工进行培训。
丽莎提示:
本案是伦敦大都会警察首次涉足企业贿赂的领域,也是标志着皇家检察院CPS第二次根据《2010反贿赂法》起诉一家公司,在英国的法律界是一起标志性的案件。
在这里,丽莎想要提醒各位公司董事,不论公司的项目处于行业的上游还是下游,必须意识到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特别是在一些敏感的岗位上,需要着重进行与反贿赂相关的培训工作。
一旦公司被牵涉进贪污的案件,不但公司可能被起诉,而且相关的董事也有可能面临惩罚。严重的时候会面临牢狱之灾,轻一些也可能会面临解雇,从而给自己的职业生涯带来污点。
因此,除常规的反贿赂工作外,企业文化的树立和培养也是重点,否则徒有表面上的培训,实则做起事情来并不符合规范,没有戒律,如果这样的文化蔚然成风,任何培训都是没有徒劳。
同时,公司的相应规则和自纠程序也是格外重要的,因为贪腐的现象一般不会是一次两次,而是具有持久性的、扩张性的,如果公司的自纠自查制度健全,是很容易发现潜藏的贪腐现象的。
最后,有效的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是非常必要的,比如公司需要评估一个岗位的风险性,那么需要在人力配置、权力制衡、雇佣合同上做文章,当然,入职时的尽职调查也是非常必要,这有助于了解员工的背景,也是一种规避风险的做法。
当然,这一系列的工作对于中小公司来说可能相对复杂,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其完成,丽莎律师行的商业律师可以在一方面帮您答疑解惑,解决您的诉求。
好的,今天的文章就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英国公司法和反贿赂法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欢迎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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