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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酒友生活窘迫,百万富豪慷慨解囊!20万镑10年未还,法庭怎么判

如果您是一位百万富翁,您愿意为您的酒友慷慨解囊,拿出20万英镑(160.3万人民币)帮助其渡过难关吗?

可能大多数人的判断都是拒绝的,毕竟借款时是需要确认还款人是否有偿还的能力,如果没有质押物的前提下,这一笔借款最后很有可能“打水漂”,变成收不回来的钱。

但是,英国的一位百万富豪却在10年前将20万英镑的巨款分几笔借给了自己年轻时的酒友。这位酒友当时已经是穷困潦倒,负债累累,并且收入不高,只是当地政府的清洁工人。

然而,还钱的过程可就没有那么轻松愉快了。直到10年后,这位百万富豪才意识到只有自己诉诸法律才能拿回自己的钱,于是将自己的酒友告上了法庭。

那么,这位百万富豪为何愿意将20万英镑借给一个没有能力偿还的人?到底是慷慨过头,还是另有隐情?我们在日后为他人“倾囊相助”时,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案件背景:

2012年,百万富豪John Rankin Cornforth(下称“C先生”)重新碰到他多年未见的老友,也是他曾经的酒友Simon Denyer(下称“D先生”)。

C先生和D先生最初是在1979年的跨年派对上认识的,当时他们还是不到20岁的年轻人,从那时之后,他们便成为酒友。

时过境迁,二人已是中年,C先生从事体面的法律工作,而D先生却是当地政府的一名清洁工。

并且,虽然两人的原生家庭都还不错,都能够从家庭中继承大笔钱,但是两个人的境遇也是大不同:

C先生从他的庞大家族信托中领取着属于自己的受益金,以此过着富裕的生活,并且在吉尔福德地区有一处价值150万英镑的房屋,在新西兰拥有价值60万英镑的房产,并在父母过世时继承了数百万英镑的财产。

反观D先生,虽然是Elmbridge前市长的儿子,但是成年后并没有如他父亲一样从政,而是成为了一名市政清洁工,工作不如意的同时,家庭也并不和睦,婚姻问题搞得他焦头烂额,还要偿还自己所居住的公寓的抵押贷款。

可以说,D先生的前半生,是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旧时酒友久违重逢,慷慨解囊20万英镑

就在2012年,两位老友再次见面。虽然两人的身份地位已经大不相同,但年轻时两人毕竟还是“酒友”一场,自然也不在乎这些问题。

了解到D先生的境遇后,C先生决定倾囊相助。在2012年至2014年间,他分三次向D先生“赠予了”约20.13万英镑:

离婚费用:26,300英镑

离婚和解金:50,000英镑

公寓抵押贷款:125,000英镑

有了这一笔钱,D先生终于从婚姻和房贷中解脱,摇身一变成为自由人,没有了负债和婚姻的困扰。

可谓旧时一场酒,了结今日一丝愁。

借款20万镑却无借据,事出何因?

对于C先生这种百万富翁来说,20万英镑可能算不上是一笔“大钱”,但却让D先生的生活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可谓是改变命运的一次救济。

在一般观念当中,借款时起码要给借款人一纸凭据,拿自己的信用做担保,或者是通过抵押某些资产用作担保。

但是C先生也是充分信任D先生,这20万英镑的款项,没有借据,只有口头上的“协议”。

对于D先生这样工资微薄,可能都无法自给自足的人来说,偿还20万英镑可能比登天还难,为何C先生还会如此信任他,无需借据、无需抵押就直接借了20万英镑呢?

其实,C先生心里明白,D先生在不久的将来会继承大笔遗产,到时候偿还20万镑将会是小菜一碟,如今帮他渡过难关,日后定会前来感谢。

正是这样,C先生才心甘情愿地借钱给D先生。

十年过去了,还款仍不见踪影

时间来到2022年,仍不见D先生还款,C先生终于决定到法庭解决这件事。

虽然没有借据,但是两人当时是有转账作为记录的,也就证明了借款的事实。

C先生现在表示,他此前所借出的款项全部是作为一种贷款,并不是所谓的“赠与礼物”。现在要求D先生偿还,并且有关“离婚”的借款还需要支付利息,利息要比英格兰央行的基准利率高出1%。

而D先生认为,当时的“款项”仅有离婚钱是一笔贷款,而房产的抵押贷款是C先生赠与给他的,他无需偿还。

在法庭上,C先生的律师表示:就算是一位富豪,也不会随意给一名“密友”捐赠12.5万英镑的款项,帮助其偿还房屋抵押贷款,从本质上来说,这不是一份礼物,也没有任何文件和证据确认了这是一份礼物。

但是D先生却辩解说,这是一笔赠与,而不是借款,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根据他本人的经济状况,是没有人会相信他有能力来偿还这笔贷款的。用其他的话就是,C先生当时是心如明镜,自己借出的钱基本是有去无回。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怎么可能说这是借款呢?

如果一个人明知道自己借出去的钱是无法要回来的话,这肯定不会借钱给别人。如果他要借的话,这肯定不是借款,而只能是赠与。

应该说,D先生的辩论还是非常有力的。在缺乏书面证据的情况下,这种推理是很自然,而且很合理的。

针对这种情况,C先生给出的理由是,自己自然是非常清楚当时D先生的经济状况,不过自己当初借钱给他的时候,考虑得更多的是D先生的家族背景,以及他可能从家族中继承遗产的可能性。C先生说,他当时确信D先生也会自己一样继承一笔巨款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还自己的借款自然不会是问题。

最后,D先生的说法获得了法庭的认可,法官判定这20.13万英镑全部作为贷款,需要D先生来偿还,但是离婚的款项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而12.5万英镑的款项需要支付利息。

可以说,C先生当时是看错了人,以为是在别人的危难时刻做了件乐于助人的事情,但没想到这20万英镑搭进去10年之久,在通胀如此之高的当下,就算是D先生偿还了这笔钱,并附带利息,C先生仍是损失良多。

丽莎提醒:

看过上面的案件,可能有莎粉会问,就算是没有借据,在英国也能要得回自己的借款吗?

其实,C先生的案例是有自己的特殊性的:

首先,C先生与D先生之间虽然只达成了口头上的协议,并且没有借据,但是二人之间是有转账记录的,也就是说,有明确的证据能够看到二人之间的金钱往来。

其次,不论是D先生的离婚款项还是抵押贷款款项,都能够从当时的离婚协议/判决和当时的银行还款证据中看到钱的流向和去处,有相关的文件支持C先生的说法,也就是说钱的用途是可以证明的。

最后,D先生无法提出任何有效的证据来证明C先生的借款属于一种“赠与”,而在正常的情况下,人们是不会赠与给朋友如此大的一笔款项的,这一点也是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那么,我们在借出款项之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要立下借据,并明确借款的相关内容;

设置抵押物,即便是出现还款困难,也能有所保障;

进行公证,签订协议时找到专业的律师对借据做公正;

合规借款,尽量选择转账的方式出借款项,并要附言备注款项的属性,比如“loan”。

当您完成以上步骤,如果发生还款方面的问题,那么保留了上述的证据,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您的问题。

对于数额较小的借款,我们建议您先让律师帮您发出律师函,敦促对方还款,并警示对方自己将会采取法律行动。您可以来到小额索赔法庭(Small Claims Court)进行申诉,更加方便和快捷。

如果您出借的款额较大,那么在借款之时请您务必进行公证,如果出现还款问题,请您及时联系律师,给您提出具体而有效的建议,尽最大可能来挽回您的财产损失。

好的,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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