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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更改生日”文件出炉:移民局什么情况才能接受申请?

​英国移民局最新发布了一份有关“更改出生日期”的内部指导文件。

简单说,这份文件就是用来指导移民局官员,什么样的情况下,申请人的“出生日期”可以被更改。该文件指出,这是一份没有过去对照版本的“新文件”。

根据该指导文件,认为更改出生日期和更改名字、性别和国籍等个人信息在“基础意义上”还是有所不同的

原因是,名字和国籍等信息,是有可能随着一个人的生命历程而有所改变的。比如说一个人离婚或结婚,而把姓氏更改了;又比如说一个人出生时是某个国籍,之后选择了其他国籍等等。

但移民局文件指出,一个人的“生日”却很少能够有像上述情况那样,随着一个人的生命历程而改变;基本上一个人在哪一天出生,之后也不会随着生活或不同遭遇,改变了其出生日期。

也因此,一个人的“出生日期”能够被改变的情况应该是有限的,文件中列出的“有限情况”为以下:

-当事人(原来的)出生日期出现记录上或通报上的错误;

-法院判决给出了或同意了(出生日期的)修改;

-当事人原来提供的是虚假信息(假的出生日期,所以才需要修改成真实的);

-有新的证据出现,或者该信息或证据原来无法取得(而证明出生日期需要修改的情况)。

→ 哪些和移民局相关的文件,会需要显示或包含当事人的出生日期?

-英国护照,英国海外领土护照,香港BNO护照,英国臣民与英国保护国护照,(英籍)紧急护照;

-英格兰和威尔士出生登记总处(General Register Office)核发的出生证明;

-英国移民局核发的英国签证,这包括BRP卡/文件、永居文件、用于临时或短期入境的护照签证纸、移民局核发的旅行文件、英国居留权(Right of Abode)证明文件、入籍证明书、(英籍)登记证明书。

→ “有限情况”的延伸说明?

1. 关于“记录错误”(Recording error):指导文件指出,在有可信证据可以证明出生日期需要修改是因为当事人本人或官方机构的“技术性错误”(也就是不小心记录或通报错,而非有意为之的),移民局可以同意其“修改”。

这种“记录错误”的例子可以是以下:

-当事人不小心把“月”和“日”报错,比如3月2日,报成2月3日,并且有明确且可信的文件或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的陈述是真实正确的,并且当初的错误不是故意为之(例如当事人提供自己的护照作为证据,上面显示的日期就是当事人所说的);

-有关官方当初不小心输入错误日期,造成后来移民局核发给当事人的移民文件,上面的出生日期是错误的;

-日期“转换”上的错误,例如阴历和阳历的差别。

2. 法院判决:换言之就是根据法院的判决,其判决认定的当事人生日,和移民局或出生登记总处所记录的日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有关/官方机构将会认定法院的判决,跟着修改。

3. 出现新证据或原来无法取得的证据:文件指出,有关官方是可以在当事人无法提供充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生日情况下,“给”当事人一个出生日期的。

这可能是因为当事人的出生日期(当初)没有被完整登记,或者当事人是缺乏相关文件纪录的难民。

这类情况移民局会接受当事人更改出生日期的例子有:

-有文件显示当事人被“评估断定”的出生日期,并且当事人可以强有力的证据和/或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该出生日期才是正确的,移民局纪录中的日期是错误的;

-在当事人“年龄”的评断上,有证据显示(这里的证据指的是由地方政府的专家判定),当事人的出生日期事实上跟移民局/其他官方当初的判定有所不同;

-或者,移民局依照的是当事人最初通过地方政府做出的年龄判定,可是其他证据证明该判定是有错的,移民局应该跟着修改其出生日期。

*需要指出的是,一般除非有强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移民局(原先)记录的当事人出生日期是错误的,否则移民局可以不做相应修改的。

4. 虚假信息:如果有明确证据指出,当事人当初提供的是虚假信息,也就是假的生日,那么移民局是可以针对该信息进行修改,也就是改成真实的。

比如说,过去当事人故意提供假的个人信息,而现在移民局获得当事人的真实信息了(这很多时候是当事人自己提供的,比如说当事人拿到了永居身份,想把上面的个人信息改回真实的);那么指导文件指出,这种情况下移民局必须重新核发一份有着当事人真实个人信息的文件,取代原先那份假个人信息的文件(比如说新的永居卡)。除非,当事人的身份遭到“撤销”(这种情况下移民局自然不需要重新核发了)。

或者,当事人已经取得英籍并且其英国护照上面是过去提供的假的个人信息,并且官方已经获得充足证据来证明这个事实的话,应该尽快把该护照(或相关文件)收回。

文件上还说,在这类发现当事人当初是做虚假陈述,存在“犯罪欺骗”手段的情况下,相关移民官员也必须考虑把该事件,上报给欺诈调查组移民执法部门

这一点基本也说明了为什么,在过去许多更改名字生日的申请中,我们会见到当事人面临身份遭到取消,甚至面临被遣送的危险。

因为通过当事人的申请,移民局发现了当事人原来提供的个人信息有假,是可能视为当事人原来是通过“欺骗手段”来获得移民身份的。

而根据法律,如果移民局有证据显示当事人当初获得身份的时候采取了欺骗手段,他们是可以取消当事人身份的。

→ 那么对于拿到永居或英籍而想要更改生日信息的当事人,应该注意什么?

1. 当事人当初拿到身份,和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有无关联:比如说,不少莎粉当初是通过“5年遗案”拿到永居身份的。

那么事实上,对于这些人来说有个很重要的共通点是,移民局会给予这些人身份很大原因是根本“无法”将当事人给遣返回国,所以只好给予他们身份。

也就是说,其实对于这些当事人来讲,当初是否使用了虚假的名字生日,其实和移民局要不要给予他们身份,之间的关联性是很小的。移民局的决定不是取决于当事人提供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的。

既然如此,对于这类当事人来说,拿到英国永居或英籍后想要去更改生日等个人信息的话,成功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2. 是否已经过了“5年追诉期”:根据移民局关于“撤销永居身份”的指导文件《Revocation of indefinite leave》,当中的4.1条提到:

“在考虑是否要撤销当事人的永居身份时,需要考虑到当时事件发生时,直到现在,时间过去了多久。”

总的来说,该4.1条想要带出的意思是:

“从移民局发现或者得知了当事人的“欺骗行为”(比如说使用虚假的名字或生日)开始,到了现在(也就是移民局打算采取行动的当下)如果已经超过了5年的时间

而(过去)这5年之间,移民局是明显知道当事人所谓的“欺骗行为”,却都没有针对这项行为采取任何行动的话,比如说取消当事人的身份;

那么超过了5年后,移民局一般不应该再回头来,要求当事人得对当初的欺骗行为负责,撤销他们的永居身份。” 

也就是说,假如当事人发现其实移民局早在“超过5年前”就已经得知自己具有假生日真生日两种情况了;那么这时候当事人去申请更改生日的话,一般不会造成当事人移民身份危机的。这是因为5年的“追诉期”已经过了,移民局这时不应该再回头翻旧账了。

这时候,当事人想要去申请更改生日的话,还是相对比较安全的。

*今天丽莎大致针对“更改生日”申请方面做出说明,希望能够给莎粉们带来一些实用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相关疑问,或者其他移民问题,都欢迎进一步联系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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