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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延期!移民医疗附加费10•27起全面上涨

丽莎在上周的文章有为莎粉们更新过,原定于这个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医疗附加费(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费率因颁布了新的”草拟命令“而延后调涨。

现在该”草拟命令“已经正式受内政部签署而成为正式的法规。这代表,新的医疗附加费将自2020年10月27日起(约3周后)正式生效。

根据新的费率,这代表对于大部份的签证申请来说,医疗附加费(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将从原来的一年400镑,涨至一年624镑。

而对于”学生签证“路径(Student Routes/Student Visa)和其”陪读“家属,以及Tier 5打工度假签证(Youth Mobility Scheme),医疗附加费将从目前的一年300镑涨至470镑。

另外,年龄未满18岁的未成年申请人,其医疗附加费也将是一年470镑。

具有多年英国移民案件处理经验的丽莎律师行罗律师温馨提醒:

申请人真的要把握这最后的机会了,以一次性5年的签证来说,赶在10月27日前递交申请,前后医疗附加费的差距将可以相差至1,120镑。

→ 新“学生签证”制度正式启用!

全新学生签证路径(Student Routes)已经自2020年10月5日(本周一上午9点起)正式生效。

现在如果在英国政府gov网站搜索Tier 4普通签证,已经正式被新的“学生签证”(Student Visa)给取代。

新的“学生签证”(Student Visa)主要为年龄为16岁或以上的申请人开放;年龄介于4至16岁的申请人则可以申请新的“孩童学生签证”(Child Student Visa)。

移民局文件指出,年龄为16或17岁的留学生,也可能选择申请“孩童学生签证”;不过年龄如果满了18岁或以上,就必须申请“学生签证”(Student Visa)路径。

“学生签证”(Student Visa)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英语能力证明;学位课程(Degree level)或以上需要满足B2英语成绩,非学位课程则需要满足B1英语成绩。

“孩童学生签证”(Child Student Visa)对于申请人的英语能力方面则没有硬性要求。

同时,不论是申请“学生签证”或“孩童学生签证”,都需要提供财力证明和事先拿到具赞助资质学校的“Unconditional Offer”(无条件录取)。

未满18岁的申请人,不论是申请上述哪一种签证,还需要另外附上孩子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书。

对于来自中国的留学生,还需要递交肺结核检测证明。

而对于来自欧盟国家的留学生(这包括来自EEA/北欧和瑞士的留学生),如果是要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来到英国的,还是可以先通过目前欧盟具备的“自由移动权”来到英国,并且申请相应的EU Settlement Scheme新身份。

如果是要在2021年1月1日或之后来到英国的话,欧盟留学生就需要申请上述学生签证(Student Visa)或孩童学生签证(Child Student Visa)。

这也代表对于欧盟留学生来说,他们的“学生签证”最早的起始时间只能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

→ 那么,申请人最早可以何时申请签证?

这需要看申请人是在英国境内还是境外申请。

如果是在英国境外申请的话:最早可以在课程开始前6个月递交学生签证申请,申请后一般会在3周内得到移民局的结果。

如果是在英国境内申请:则最早可以在课程开始前3个月递交申请,移民局审核的时间一般则在8周以内。

需要注意的是,境内当事人必须在原来签证到期前递交新的申请,同时新的课程起始时间,必须是在现有签证即将到期的28天内。

→ 申请费用?

境外申请:348镑

境内申请:475镑(也就是在境内“续签”或“转签”学生签证/孩童学生签证)

→ 谁能境内“转签”?

对于学生签证(Student Visa),只有以下当事人不能直接在英国境内“转签”学生签证:

-持访问签证当事人;

-持短期学生签证当事人(Short-term Student visa);

-“孩童学生签证”的陪同家长;

-季节性工人签证(Seasonal Worker visa);

-家政工人签证(Domestic Worker visa);

-移民法外的特许居留(不过移民局指导文件也指出,如果是为了寻找新合格赞助学校的情况,当事人被给予了特许签证,例如是免除了托业考试作弊嫌疑而被核发特许居留,那么这类当事人是允许在英国境内直接转签的)。

文件也指出,可能还有其他情况符合额外的“准许”范围,必须依个别案件进行考虑。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是通过“移民保释”(Immigration Bail)居留在英国的情况,也不能够直接“转签”学生签证。

针对莎粉的个别情况如果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而对于孩童学生签证(Child Student Visa),只有以下当事人不能直接在英国境内“转签”孩童学生签证:

-持访问签证当事人;

-持短期学生签证当事人(Short-term Student visa);

-移民法外的特许居留(如上面所述)。

其实这边没有把其他如季节性工人或家政工人列出来,并不是代表这些人就可以“转签”孩童学生签证。

而是这些当事人基本在年龄上也无法符合申请“孩童学生签证”,所以移民局才没有特别列出来。

→ 最后,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又有更新!

根据移民局最新更新的Tier 2/5赞助雇主指导文件,新增了有关雇主要赞助申请人申请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Health and Care Visa)时,在申请核发CoS时需要额外进行的步骤。

首先,在申请人的工作内容描述上,必须明确地指出该职位的工作内容是和“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的相关要求贴合的。

所以雇主必须明确指出申请人的“工种”(SOC),以及申请人将会由内政部认证的(“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相关的)赞助机构所聘用。

如果是提供NHS服务的私人机构,则必须在申请核发CoS的时候表明,将来如何和NHS合作,申请人工作上的安排为何;如果在申请核发CoS时忘记表明,之后也必须在Sponsor Note上添加备注。

最后,所有“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申请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申请工作签证时,必须要明确勾选“Health and Care”(医疗和照护)类别。

如此才能确保申请人的申请,能够被以“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路径来对待和审核;简单说也就是要让这些申请人,能确实享受到这类签证带来的特殊优惠。

这些“特殊优惠”包括更低的签证申请费用,全额豁免医疗附加费,以及审核上更快速等。

值得一提的是,“医疗和照护工作签证”不只当事人自己在申请工作签证的时候可以豁免医疗附加费,其“陪同家人”也同样可以豁免。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莎粉们对于文章内容或者移民申请的其他方面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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