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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打了15年,纠纷还没完;多年后,妻子还突然追讨婚房和补偿款

今天,丽莎要给大家说说英国家庭法领域一桩刚刚出炉的真实案件:《Cemke v Cemke [2025]》。

这不是一场普通的离婚纠纷,而是一部长达15年的“家庭大剧”——家暴指控、刑事审判、婚房争夺战,甚至还有13年后突然翻旧账申请财产分配的桥段!双方争议的核心是那套分居时还没卖、如今升值不少的婚房。那么,英国法院最终是怎么处理婚姻财产分配的?

离婚15年后,财产还没分?

2000年,H先生和W女士开始同居并结婚。可惜这段婚姻没能走到最后,2010年两人正式离婚。

他们在伦敦西部共同持有一套婚房,两人各占一半。这套房子估值为£512,500,扣除贷款和销售费用后,还剩£280,000的净值可分。除了这套房子,双方没有其他值得注意的资产,反而各自还有约£10,.000的债务。两人都在全职工作。

离婚过程非常不愉快。W女士曾指控H先生家暴,带着孩子仓促搬离婚房,先找了临时住所,四个月后才稳定下来开始租房生活。而H先生则被刑事起诉,但在为期6天的庭审后被判无罪。他反过来指责W女士诬告,说她这是在“法律上骚扰”他。

自分居以来,H先生一直住在原婚房,每月支付不到£1,000的只付息贷款。而W则带着孩子租房,租金每月约£1,500。2010到2016年,他们还因为孩子的问题打了好几年的官司。

2023年8月,W女士突然提出财务救济申请,要求不平分房子,还说她这些年交的房租和生活费用应该从婚房资产里补回来。她的方案有两个选项:要么H拿房、但给她一大笔钱;要么房子所有权归她,H补差价。理由是:她经济负担重、住房需求更大。

H不同意,反过来提议只能给W女士一次性支付£100,000换房子——所有权归他,强调自己收入高、贷款能力强,还有工作上的物资需要存放,住的地方不能换。

原计划2024年就开庭,但因为种种拖延,最后正式听证是在2025年6月16日才开始。

法院怎么判?

法院的判断基于三方面:双方的需求、对婚姻的经济贡献、以及W提出申请的时间延迟。

虽然W女士要求拿走97%甚至141%的房产净值,但法院认为这个要求不太合理,尤其是在她拿不出H先生隐瞒收入的证据的前提下。相反,法院认可H先生这些年还了约£40,000的婚姻相关债务,并对房子做了改善。所以,最后剩下的£240,000净值部分,两人一人一半。

W女士的住房需求被评估为£350,000,H先生也差不多。法院强调,财产分配的核心是“公平”,而不是单纯补偿过去的损失。

最终判决:

婚房归H先生所有,但他必须在6个月内支付£120,000给W女士;

如果6个月内没付钱,房子就得卖,卖掉后除掉贷款和费用,W女士拿43%,H先生拿57%;

最后法院下达了“彻底切割”(Clean Break)命令,双方从此在法律上财务独立,互不拖欠。

丽莎评论

丽莎律师事务所的家庭法专家评论说,其实大多数(约85%到90%)的财务救济案件,都是在开庭前就和解的,很少真打到最后。这起Cemke v Cemke [2025] 案是近期少数几起进入最终听证会的案件之一。 所以,该案很有参考价值,可以让大家好好理解法院对财务救济申请的处理方式。

大家经常误以为法院在处理分配财产问题时会有所歧视,比如说偏向男方或女方,或是弱势一方,其实不是。法院追求的是在各种情况下“尽可能公平”的结果。

在英国,《1973年婚姻案件法》第25条明确了法院在分财产时要考虑的各种因素,最重要的是——孩子的利益优先。另外,第25A条鼓励“彻底切割”,也就是说:法院更喜欢“一次性解决”的方案,不鼓励长期的经济牵扯,除非一次性分配实在不公平。

Divorce and finances: A guide to dividing assets when separating | Willans

法院通常依据三大基本原则来决定怎么分财产:

1.分享原则:婚姻期间的资产,一般按一人一半分;

2.需求原则:如果一方确实需要多分点,法院可以优先满足;

3.补偿原则:极少用到,所以这里不展开。

关于分割原则,夫妻双方通常有权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通常由其所有者保留,除非有充分理由做出其他决定。

现实中,真正能分到非婚姻财产的唯一理由,往往就是考虑“需求”。

法院承认区分婚内财产与非婚内财产并非总是容易,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案件的具体事实。按道理来说,非婚姻财产包括:

婚前就有的;

分居后赚的;

继承或赠与来的。

困难在于确定非婚姻财产何时、以何种程度转化为婚姻财产,并根据分享原则进行分割。法院可能会考虑财产的取得时间、使用方式、是否与家庭财务混同,以及当事人的意图。 比如说,如果你把婚前的房子拿出来共同居住、共同装修、或用于家庭开销,那这笔钱可能就“变质”了——变成婚姻财产了。所以,虽然分享原则是实现公平的有用工具,但如果需要更大的赔偿,需求原则将占上风。 如果某一方确实需要多分一点才能维持基本生活,法院会优先满足她/他的需求。

那么,什么属于需求呢?它是一个灵活的概念,需求原则要求考虑:

(a)    双方的财务需求、义务和责任;

(b)    婚姻破裂前家庭所享受的生活水平;

(c)    双方的年龄;

(d)    双方的任何身体或精神残疾;

(e)    支付方的财富;

(f)    婚姻的持续时间;

(g)    财富的来源(婚姻财产或非婚姻财产)等其他因素。

此外,这个案子还涉及一个很现实的“延迟”问题:W女士为什么时隔13年才提出财务申请?虽然法律上,在离婚判决之后任何时间都可以提财务申请,但如果你拖太久,又说不出正当理由,法院是会“打折”处理你的需求的。

丽莎律师提醒大家,在婚姻关系稳定的时候,谁会想去收集证据呢?但现实是,一段关系一旦破裂,证据往往就是影响你财产分配的关键。

所以,如果你正经历婚姻变动,或者已经在考虑分居或离婚,不妨提前留存好关键的财务记录:收据、转账记录、抵押贷款明细、资产登记情况等等。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等13年还争到个六四开。早点准备,对自己永远是种保护。

如果您正准备离婚,或者对离婚财产分配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进一步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的家庭法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建议,协助您一同走过离婚的难关。

如果您对文章有任何疑问,请进一步联系丽莎律师行。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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