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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 英最高院支持移民局“暴利”收取孩子入籍上千镑申请费

目前,如果未成年孩子要申请入英籍的话,费用是每人1,012英镑。

可是事实上,移民局处理孩子入籍申请所需要花费的行政成本,仅有约每人372镑。

换句话说,移民局多年来就不少被诟病,利用这类申请来“谋取暴利”,根本就是罔顾孩子的利益。

尤其是对于拿不出高额申请费用的家庭来说,1,012镑的申请费用,可以说是直接堵上了孩子入籍申请的一道门。

于是,两位当事人将移民局给带上了法院,质疑移民局收取超出实际(操作)成本的高额申请费用,是不合法的。

其中一位当事人化名为O,已经符合申请“孩子10岁入籍”,但却因为他的母亲无法承担高额的入籍申请费用,使得他一直迟迟无法申请英籍——O的母亲是个单亲妈妈,独自抚养著O,并且依靠福利生活,所以要能够存够孩子入籍申请的钱,还是有困难的。

而另一位当事人则为慈善机构PRCBC——该机构主要从事协助未成年申请人,解决申请英籍的难题。

→ R (O (a minor))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2022] UKSC 3

这个案件又可以被简称为“PRCBC案”,起初,当事人通过提出司法审核,在行政法庭(Administrative Court)获得胜利。

行政法庭认同他们的观点,认为移民局在实际行政成本预估只有372镑/每人的情况下,收取1,012镑/每人的入籍申请费用,是有违《2009年边境,公民和移民法》(Border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Act 2009)的第55条(Section 55)规定——也就是去维护孩子“最大利益”的责任。

不过,移民局自然不同意这样的结果,又把案件上诉至上诉法院。并且,上诉法院选择站在了移民局那方。

于是,当事人最终继续将案件上诉至了最高法院。。。

那么,最高法院怎么说?

先简单说结果,最高法院延续了上诉法院,没有让当事人翻盘成功。

最高法院在考虑这个案件的时候,需要去看/解读《1981年英国国籍法》(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和《2014年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2014)对此的定义。

换言之,也就是“搞清楚”移民局在“费用设置”上的法定权力为何。

最高法院发现,《2014年移民法》赋予了移民局去“定价”的权力;但同时,《移民法》却没有对此设置任何有关(申请人)可否负担得起(Affordability)的准则。

甚至更进一步,《移民法》还明确地给予移民局权力去“根据以下”而定价:

考虑到从“入籍申请”而可能获得的获利;并且

通过其定价,用于资助/支持和英国移民或国籍(申请)的其他相关操作/运作,以达到减少英国纳税人(部分)财政负担的目的。

换句话说,最高法院认为,移民局对于前面所述的“1,012镑”定价行为,是合法的(即便,这样的定价比起实际预估的“成本”要高得多)。

至于将这样的定价/费用实施在了未成年孩子的申请上(基于《1981年英国国籍法》的1(4))——是否“合适”的问题,最高法院则表示,这是属于政治决定(Political Determination),而非法官(需要)涉入的。

换句话说,最高法院选择以“更为狭义”的方式来解读这个(定价)问题。

最后,当事人的上诉遭到驳回,移民局维持了他们的胜利。

丽莎结语: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以上最高法院的最新裁决,基本代表了移民局未来在“定价”的时候,会更有底气甚至是说,继续忽略他们的定价“可负担性”(Affordability)的问题。

但同时,这也并不代表,移民局在对于“孩子入籍申请”的议题上,可以完全不顾“孩子的最佳利益”。

意思是说,有些人或许还有印象,英国高等法院最早曾在2019年12月(案件R (The Project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Children As British Citizens & Ors)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2019] EWHC 3536 (Admin)中),判定移民局对于未成年入籍申请人收取高额申请费用,是有违当事孩子的“最大利益”(Best Interests)。

该案件后来被移民局上诉至上诉法院后,也未能被扭转,依旧继续维持了原高等法院的判决。

并且,就当时的情况看至现在,移民局尚未有将该案件继续上诉至最高法院的打算。

→ 所以这代表什么?

虽然说,该判决无法直接迫使,移民局必须对于“孩子入籍的申请费用”给调低(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前面大篇幅提到的——基于入籍申请费用/移民局定价的更广义挑战,原因是该挑战若是成功,原本是可以直接迫使移民局“必须”降低相关费用的);

但即便到了今天的结果,不可否认的是,移民局现有的入籍费用政策,确实已经危害到当事孩子的“最佳利益”。

所以,我们也期待,移民局能够自主去检视他们现有的政策,让孩子们的取得英籍之路,不会单纯因为“付不起”的因素就戛然而止。

我们也认为,接下来可能会有的情况是,移民局对于特定情况,给予一些配套措施或做法,来避免付不起费用的家庭,孩子的最佳利益不至于单纯因此而受损或打折。

但同时,至少短期来说,如果要移民局主动将“定价”给调降,也就是对于所有申请人的费用都一致性降低的话,这种情况恐怕还是比较难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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