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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当事人已“西化”也可以是申报难民理由

对于”移民“来说,其实不论是移民到了英国亦或是其他国家,不论是举家在新的国家安顿下来、想要有个新的开始,或者希望更快融入当地生活和文化,又可能是慢慢在当地生活和工作久了,就算不是刻意的,也会越来越像个”当地人“,在各方面随著时间越来越融入该国家的文化。

这种变化其实是很正常的,长期生活在一个地方,很自然地会在生活习惯乃至于价值观等方面,越来越受到当地文化的影响,并且逐渐地融入。这尤其对于从小就在该国家成长、甚至于是从出生起就在该国生活的孩子来说,这种”被文化“的现象就会更加明显。

所以说,英文有个词称为”Westernisation“(在中文里我们叫做”西化“)——比如说原本来自东方的家庭,移民到了西方国家、在当地扎根发展,就可能自然而然地”被西化“(Westernised)。

而最近一则来自英国上级裁判法庭的判决(YMKA and Ors (‘westernisation’) Iraq [2022] UKUT 16 (IAC)),就是以这个”西化“的议题作为讨论的基础。

案件中的当事人是一个家庭,家庭里的所有成员都来自伊拉克。这个家庭是由父亲、母亲和3个孩子组成。

他们一家最早是在2006年离开了他们位于巴格达,中间辗转到了约旦和阿联酋,最后家庭里的所有成员在2014年前陆续来到英国团聚。

在英国团聚后,这一家人申报了“难民身份”,他们的理由是——他的一家人已经“被西化”(Westernised),这尤其已经使他们和伊拉克社会“格格不入”。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现在所持有的(西化)观点和价值观,将会使他们如果回到伊拉克当地的话,使他们陷于面临严重损害的危险中,并且严重阻碍他们想要(再次)融入伊拉克社会的可能。

→ 上级裁判法庭的裁决?

首先,这一家人的案件,先是在初级裁判法庭遭受了失败。在他们提出上诉后,上级裁判法庭决定重审他们的案件。

在上级裁判法庭听审这个案件的时候,他们先是考虑“Westernised”这个词,是否是被列入《难民公约》(Refugee Convention)中的一种(保护)权利。

上级裁判法庭发现,尽管“Westernised”在不少国家指导案例中出现过,但实际“Westernised Individuals”(被西化的个人/当事人)的内涵和定义,却没有真正被解释过。

上级裁判法庭觉得这个事实是非常惊人的。因为一个在英国社会里如此常见且被提及的“词”,竟然从来没有被好好地定义过。。。

上级裁判法庭进一步指出,从《难民公约》来看的话,《难民公约》确实没有特别对于这样的权利提出保护(也就是对于当事人可享受这种社会文化/生活方式自由的权利);但是呢,当以下情况出现的时候,当事人是可以引用《难民公约》来给予保护的:

当这种“西化”生活方式,反映出了“保护”当事人的特质——比如说,当事人的“西化”特质基于政治或信仰的因素和立场,不容于当事人来自国的当地社会;

同时,这种“不相容”可能会使当事人面临真正的危险和风险,使当事人必须将自己的“西化特质”给隐藏起来,否则会有受到迫害的可能。

回到案件当事人的情况来看,上级裁判法庭遂而认为,如果上述一家人真的回到伊拉克当地,把他们的“西化”生活方式给显露出来的话,确实会在政治和信仰上,不相容于伊拉克,而导致他们陷入(生命/受迫害)危险当中。

因此,上级裁判法庭推翻了初级裁判法庭原本的裁决,改判当事一家人胜诉。

换句话说,上级裁判法庭认为移民局应该给予这一家人正式难民身份。

并且,进一步说,这也代表:

上级裁判法庭通过这则最新判决给出了确认,当事人已经“西化”(Westernisation)是可以作为申报英国难民的其中一种合理理由的——但前提是,当事人也需要证明,自己这种“西化”的特质,会使当事人如果回到母国的话,真正面临遭受迫害的风险或危机,这基本指的是该“西化特质”是有违于当地政治或宗教信仰,致使于当事人的安全出现疑虑。

从另一角度来说,这也是英国法庭正式对于一个人的“生活方式”自由所做出的积极回应。

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是否已经“西化”,某种程度来说是当事人的一种“自由”,去选择想要以什么样的价值观和方式,遵从什么样的文化,去过自己的生活。

对于未来即将面临的逐渐收紧的英国难民政策来说,这次来自上级裁判法庭的最新判决,可以说是终于迎来的小小好消息吧。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难民申请,或者其他移民申请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联系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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