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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车停在与邻居共用车道,女子痛失57.5万镑房产

在英国,邻里矛盾几乎是很难完全避免的。但很多人没意识到,一旦处理不好,小问题也可能一步步升级,甚至演变成漫长又昂贵的法律纠纷。

就像这位来自克罗伊登(Croydon)的退休老人,因为一场停车纠纷和邻居对簿公堂,打了好几年的官司,最后不仅输了,还丢掉了自己价值57.5万英镑的房子。

停车在两家共用车道纠纷开始

1998年,玛丽·波特(Marie Potter)搬进了位于雪莉(Shirley)贝内特大道(Bennett’s Avenue)的一处住宅。

她与邻居克尔斯滕·麦克高恩(Kirsten McGowan)比邻而居近三十年,两家关系一度十分融洽。

波特太太后来在法庭上回忆说,她们相处得还不错。

然而,这段和睦关系最终因为一件看似普通的小事而破裂——停车问题。波特太太将她的福特福克斯停在两家共用的车道上,而麦克高恩太太则认为,这辆车阻碍了她通往后院车库的通行。

双方分歧不断加深,最终无法通过协商解决。

2020年8月,麦克高恩太太将纠纷诉诸法律,并在布罗姆利郡法院(Bromley County Court)胜诉,获得约3万英镑的赔偿以及2. 7万英镑的诉讼费用。

然而,波特太太未能支付这些款项中的任何一笔,这也成为一系列严重后果的开端。

到2020年12月,法院已对波特太太价值57.5万英镑的房产下达了约7万英镑的强制执行令。

随后在2021年12月,麦克高恩太太的律师进一步取得法院命令,允许出售该房产以偿还债务。

无法还债被证实驱逐出家门

由于债务始终未能清偿,情况持续恶化。2023年4月,法院签发了收回房屋令,波特太太被正式从她居住了二十多年的家中驱逐。

她的个人物品被搬离住所,并由她自行承担费用存放在仓库中。此后,她一直在布罗姆利(Bromley)租房居住,而大部分财物仍滞留在仓储中。

面对失去住所的结局,这位退休老人并未放弃。她亲自向高等法院(High Court)提起上诉,并在教会一位退休律师的帮助下,试图推翻此前的判决。她主张,最初针对其房产的查封命令无效,并援引相关法院规则,认为郡法院无权强制出售涉及第三方费用超过3万英镑的房产。

此外,波特太太还提出了一项超过25万英镑的反诉,要求赔偿包括租金、仓储费用,以及她所声称的房产贬值损失(超过10万英镑)。

然而,本周,法官大卫·哈尔彭 KC(David Halpern KC)驳回了她的全部主张。他裁定,郡法院在抵押或担保金额不超过35万英镑的情况下,完全有权下令出售房产。

法官还将此案称为“又一个警示故事”,提醒经济条件有限的人,邻里纠纷可能带来严重的经济后果。同时他指出,随着利息不断累积、费用持续增加,波特太太所欠金额也在不断上升。

这一裁决实际上终结了波特太太收回原住所的希望,而她的反诉也因关键前提未能成立而难以推进。值得注意的是,这套她于1998年购入的房产,在她被驱逐近三年后,至今仍未售出。

丽莎评论

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律角度来看,这起案件的问题并不在某一个决定性的“错误点”,而是一系列判断失误层层叠加,最终把一个原本可以控制的邻里纠纷,演变成失去房产的严重后果。

首先,最早的转折点在于对邻里纠纷性质的误判。像“车挡住共用车道”这种情况,在英国法律中往往涉及通行权(right of way)或妨害(private nuisance)。这并不是单纯的生活摩擦,而是具有明确法律边界的权利冲突。一旦一方持续阻碍通行,对方完全可以通过法院申请禁令甚至索赔。因此,这类问题如果没有在初期通过沟通或调解解决,就很容易迅速升级为正式诉讼。一旦进入法院程序,事情就不再取决于谁更“讲理”,而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则来裁决。

其次,真正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是败诉之后的处理方式。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costs follow the event)。

在本案中,赔偿加上诉讼费用已经达到数万英镑。如果当事人在这个阶段积极应对,例如协商分期付款或尝试和解,局面仍然是可控的。但她选择了不支付任何款项,这直接触发了后续的强制执行程序,使问题进入一个更难逆转的轨道。

接下来,法院对房产作出的“Charging Order”(财产担保令)是一个关键法律节点。这一步相当于把债务绑定在房屋上,使房产成为担保物。很多人直觉上认为我有房子就安全,但在英国法律体系下恰恰相反——房产是最容易被执行的大额资产。一旦债权人取得担保权,就可以进一步申请出售房产来实现债权。

随后发展到“Order for Sale”(强制出售令),其实是一个在法律上并不罕见的结果。法院在决定是否允许出售房产时,会考虑债务金额、房产价值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还款可能。在本案中,债务规模与房产价值之间的比例,使法院认为出售是合理且具有比例性的措施。这意味着,从法律角度看,这并不是一个“过于严厉”的判决,而是制度内的正常运行。

在后续的上诉阶段,当事人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在于对法律规则的误解。她试图依据一项关于费用上限的规则来否定原有命令,但法官明确指出,该规则并不能限制郡法院在一定范围内下达出售房产的权力。这类误判在没有专业律师参与的情况下非常常见。

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民事程序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自行诉讼虽然被允许,但实际风险很高,一旦对规则理解出现偏差,往往会失去关键的翻盘机会。

与此同时,债务在整个过程中不断“滚动放大”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判决债务通常会产生利息,执行过程中还会不断叠加费用,包括律师费和程序费用。结果就是,原本几万英镑的负担,随着时间推移持续扩大,进一步加剧了出售房产的合理性。这也是法官所说债务持续增长的现实含义。

那么,如何避免走到这一步呢?

第一,邻里纠纷尽量早解决。像停车、通道这种问题,一旦对方明确提出影响通行,就不要硬扛,及时沟通或找第三方调解,往往比打官司成本低得多。

第二,一旦进入法律程序或败诉,优先处理“钱”的问题。哪怕一时付不起,也要主动协商分期或达成和解,绝对不要拖着不管。

第三,重视房产风险。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债务是可以“挂”在房子上的,拖下去真的可能被强制出售。

最后,如果事情已经进入法院阶段,尽量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不要完全靠自己判断程序规则,否则很容易在关键点上出错,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

好了,本期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对房产纠纷有任何法律疑问,可进一步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房产诉讼部律师团队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好的,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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