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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申报”期限进入最后倒数,因新冠错过税务申报将获免罚!

对于自雇(Self-employed)或者有其他收入需要进行自雇申报(Self Assessment)的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了-因为(2019-2020税年)自雇申报的最后期限(也就是线上申报期限),即将于本月底截止。

其确切的日期时间是:2021年1月31日(周日)晚间11点59分。

哪些人需要申报Self Assessment?

如果您在上一税年,也就是2019年4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之间,符合以下情况的人:

-个体经营(Sole trader)的自雇者,并且年盈利超过1,000镑;

-合伙企业(Business partnership)的其中一位合伙人。

如果您不是自雇,而是一个为他人工作的雇员,或者说已经退休了正在领取养老金;那么,如果您还有其他收入,并且该收入有涉及以下的话,也是有可能需要申报的:

-您手上有房子正在出租,有租金收入;

-你有小费(Tips)收入或红利佣金;

-从储蓄,投资或股票所获取的收入;

-其他来自英国以外国家的收入。

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其他收入是否已经到了需要申报的基准,可以用这个免费的线上系统看一看:https://www.gov.uk/check-if-you-need-tax-return

或者,建议莎粉直接咨询专业税务师。

→ 认为自己无需自雇申报或交税?

对于在前一年度(2018-2019)有递交Self Assessment,但是在2019-2020税年没有任何自雇收入或其他收入需要申报的当事人,还是需要在上述期限内向税局做申报,即便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任何的税需要缴交。

而当事人若是觉得自己已经不再需要做Self Assessment了,比如说自己已经不再是自雇了,而且除了一份固定的被雇用的工作收入之外,也没有其他的收入了;那么,当事人这个时候必须尽快通知税局自己的变化,并且该年度的Self Assessment仍然需要申报。

丽莎税务温馨提醒:莎粉们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反正不再是自雇,或者反正没有自雇收入,就直接什么都不做了。

这样的话,过了“期限”是会被视为逾期申报的,那么恐怕将会遭受税局的罚款。

→ 逾期申报的罚款?

如果当事人需要进行自雇申报,但是错过了上述期限的话,英国税局(HMRC)是可以向当事人祭出罚款的。

一般来说,税局对于“延迟申报”的情况,会依照当事人延迟的时间,来给出以下不同金额的罚款:

-延迟1天至3个月内申报:罚款100镑

-延迟3至6个月申报:每延迟一天,每日就再多罚10镑;最多可以多罚至900镑

-延迟6至12个月申报:根据当事人需要缴交的税金金额,再多罚该金额的5%或者300镑(以金额高的为准)

-延迟12个月以上:再多罚应交税金金额的5%或者300镑(基于上述处罚之后的额外处罚,同样以金额高的为准);在某些情况下,税局还可以处罚当事人应交税金金额的100%

如果不确定如何计算罚款金额的话,也可以直接使用税局提供的线上计算器:https://www.gov.uk/estimate-self-assessment-penalties

→ 如果是因新冠疫情而不得已导致延迟的呢?

实际上,根据丽莎收到来自税局的最新确认,因新冠而造成的“延迟申报”,在当事人有充分“合理理由”的情况下,税局是可以豁免罚款的。

不过,税局并没有进一步提供有关“合理理由”的详细细节。他们强调,个别情况需要个别处理,税局会针对个案情况来进行最终裁示。

丽莎税务认为,如果当事人的自雇申报确实是受到疫情的影响才不得已延误的,一般如果延误的情况不是特别过分,当事人的理由又是合理的,税局应该不会特别刁难。

比如说,当事人因为感染新冠而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申报,可是当事人有尽可能快地在之后进行申报-那么面对当事人有合理原因又积极补救的情况下,税局很可能免去当事人的罚款。

但当然,具体还有哪些理由,当事人应该进一步和税局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情况。

→ 如何因新冠豁免税局罚款?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豁免”并不是说,当事人收到罚款后可以直接不交,或者提前告诉税局自己会延误,要税局不要开出罚款。

这基本是说,对于超过申报期限的当事人,税局还是会向当事人“开罚”,但当事人之后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让税局取消对于当事人的罚款。

其实,向税局提出上诉,并不是因应新冠而特别开放的新功能。

在过去,收到税局罚款的当事人,原本就可以通过“上诉”,尝试让税局取消对于当事人的处罚。

想要向税局提出上诉,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 下载并填写SA370表格,再将表格和相关文件寄回给税局: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self-assessment-partnership-tax-return-appeal-against-late-filing-penalties-sa371

2. 线上提出上诉:https://www.access.service.gov.uk/login/signin/creds

当事人必须要有Government Gateway账户才能在线上诉,如果没有的人可以先申请一个账号。

而对于邮寄上诉的人,需要将SA370表格和解释信等相关文件,寄至以下地址:

Self Assessment
HM Revenue and Customs
BX9 1AS
United Kingdom

同时,当事人上诉应该要有“合理的理由”:

-当事人的伴侣或者近亲突然去世,以至于当事人在处里后事的同时,无法兼顾到报缴税务的责任;

-当事人突然住院,造成报缴有所延误;

-当事人突然生了危及性命的重病;

-当事人正准备填写、上交个人报税申报表时,当事人的电脑或软件突然无法使用;

-税局的线上系统有问题,造成当事人无法及时线上申报;

-因为天灾或人祸,像是淹水、火灾或遭小偷,使得当事人无法及时申报;

-邮寄上出现了当事人无法预期的问题(但不是因为当事人太迟寄出等,自己所造成的问题);

-因为个人身心上的残障,使得当事人准时报缴有困难;

-(其他)因新冠疫情造成的合理理由,当事人需要解释具体情况。

对于上述当事人,如果税局因延迟申报要向当事人开罚的话,一般会寄给当事人“罚款通知”(Penalty Notice)。

税局在给当事人的罚款信中,一般也会告诉当事人(如果不同意税局罚款的话)如何进行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般需要在收到该信件的30天内,向税局提出上诉。

为了因应新冠疫情,如果当事人(或当事人的生意)有受到疫情的影响,税局一般还会给予当事人额外的时间进行上诉;这个“额外期限”一般是3个月内。
不过丽莎税务建议,在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收到税局信后应该尽快采取行动;例如需要专业税务建议的话,应该在收到信的当下就赶紧咨询,不要拖到最后一刻才要开始准备。

有更充裕的时间做准备,也能一定程度上更加确保当事人的上诉成功率(如果当事人确实具备充分的合理理由的话),因为准备可以更加地周全。

→ 上诉结果?

不论当事人是通过线上或者邮寄表格来提出上诉,税局一般都会主动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是否成功。

-如果上诉成功的话:税局会取消对于当事人的罚款,以及任何附加的利息。

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间,已经交完了罚款,税局也会把罚款进行退还。

-如果上诉没有成功:税局会告诉当事人拒绝的原因,以及如果当事人不同意他们的决定,下一步可以怎么做。

一般来说,在和税局进行协商和上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进一步把案件上诉到税务法庭(Tax tribunal),要求法官进行裁示。

当事人一般有30天的上诉时间,也就是从收到税局结果的30天内,向税务法庭提出上诉。

不过,由于目前的疫情情况,当事人可能要求延后听证(一般可延长最多3个月)。

最后,由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如果您实在无法确定,建议您尽早咨询专业税务建议。

另外,在罚款方面,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当事人没有打算挑战税局的决定,应该尽快缴付罚款和相应的利息(或者尽快和税局协商,同意一个还款方案)。

同时,即便已经缴交了罚款,当事人还是需要向税局做申报的。

面对这种因为“延迟申报”所遭受的罚款,当事人首先需要做的,应该是赶紧将自己的Self Assessment给递交上去,然后交付罚款。

否则的话,当事人若还是迟迟不去申报,恐怕将会导致罚款不断地增加,直到税局终于收到当事人的申报表为止。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希望能够对于莎粉们带来一些帮助,也回答一些疫情下的常见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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