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移民政策的改革方面,除了我们已知的比较多人关注的“国籍和边界法案”(Nationality and Borders Bill),一项名为《司法审核和法庭法案》(Judicial Review and Courts Bill 2021)的草案,也最新被送进了议会的立法程序中。
这项草案的内容,将可能影响到移民申请人,在申请遭到拒绝后,希望向移民局提出司法挑战的权益。
→ 如何影响?
这主要指的是,影响到那些被称为Cart或Eba的司法审核案件。
举个简单易懂的例子:比如说一个申请人,他/她的人权申请被拒绝,但移民局给了申请人上诉权利。
申请人于是提出上诉,但该上诉失败,可是申请人依然不灰心,希望继续提出上诉。
这个时候,申请人就必须先向法庭提出“上诉许可”(Permission to appeal,简称PTA)申请,在获得PTA后,申请人才能继续将案件带到法庭上,由法官进行裁决。
按照正常程序,申请人应该先向初级裁判法庭申请“上诉许可”;如果该申请被初级裁判法庭拒绝,申请人则需要向上级裁判法庭申请“上诉许可”。
在顺利获得“上诉许可”之后,上级裁判法庭便会安排当事人的上诉听证。
→ 那若是上级裁判法庭也拒绝“上诉许可”申请呢?
那么,根据目前的程序,申请人可以再向高等法院针对“上级裁判法庭拒绝给予‘上诉许可’的判决”,提出司法审核(Judicial Review),挑战上级裁判法庭不愿核发“上诉许可”给申请人的决定。
“司法审核”成功后,申请人就能顺利获得PTA,得以(如愿)提出上诉了。
→ 那“新法案”想对现有政策做出什么修改?
根据最新《2021年司法审核和法庭法案》的Clause 2(2),英国司法部希望“压缩”这个程序,也就是不要让一个案件的整体程序可以被拖得太长。
意思是,司法部希望修改成:上级裁判法庭(Upper Tribunal)就是终结站,就好像一个打怪游戏中,最后关卡的大魔王那样,有著做出最后决定的权力。
这表示,如果当事人向初级裁判法庭申请PTA不成功,再向上级裁判法庭申请PTA也不成功的话,那么当事人的案件就应该到此为止,不能再继续要求高等法院对于上级裁判法庭的决定,提出司法审核。
从《司法审核和法庭法案》的内容看来,这项变化恐怕将影响到大部分相关或类似情况的案件。
→ 不过,“法案”也有给出少数的例外情况:
根据其Clause 2(4),一些“有限”、“特定”的情况,可能获得例外:
原PTA申请(本是)无效的(Invalid);
裁判法庭(Tribunal)是不合理的;
裁判法庭(Tribunal)的行为是属于“Bad Faith”(不怀好意)或“有违自然公正的基础原则”。
司法部补充,事实上他们认为,上述几点“例外”在他们的实际业务操作中,基本是不太可能发生的。
也就是说,虽然有列出“例外”,但实际上能够真正符合的人恐怕将少之又少。
不过丽莎也认为,司法部话虽这么说,这之间各方存在各自不同的解读,如果没有进一步加以详细解释和区分,恐怕之后将会造成一定的歧义。
丽莎结语:
虽然说,《司法审核和法庭法案》只是刚被提上立法程序,并且英國议会将从明天进入夏季休会,所以基本上这项法案直到至少今年9月,都不会有新的进程,就是对于现有制度不会立刻产生影响。
但从司法部希望的修改方向可以看出,如果最后真的按照法案内容进行修改的话,就更加证明了申请人每次提出申请/提出挑战的时候,就应该做好充足的准备是多么重要的了。
事实上,不久之前曾有一则“Cart”案件(Osefiso and another (PTA decision: effect; ‘Cart’ JR) [2021] UKUT 116 (IAC)),当初负责审判的法官就提出,
当事人在最初申请PTA(上诉许可)的时候,就需要把所有的理由(Arguments)都列出来,而不是到了后面的司法审核,才又提出新的理由。
否则,法庭是可以不对于这些“新的理由”纳入考虑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其实不论后面的(高等法院)司法审核是否存在,申请人都应该在最一开始的时候,就严照移民法的要求做好准备,递交上所有相关的证据和资料;而不是期望更之后的阶段,还能再递交新的证据和理由。
不过,话又说回来,从司法部的角度来看,虽然他们想要做出“修改”,一部分是希望降低司法成本;司法部指出,事实上通过“Cart”案件成功扭转结果的,只有约3%。
他们的意思是说,从“如此低”的成功率看来,后面的“司法审核”程序其实是可以完全被避免、不需要存在的。
不过,舆论也怀疑,司法部的数据究竟是如何进行计算的,认为这当中有值得存疑的地方。
前上级裁判法庭-移民法庭主管Nicholas Blake也表示,“高等法庭”的程序仍有存在的必要。毕竟案件这么多,百密总有一疏,万一裁判法庭出现了疏忽和遗漏的地方,才能通过后面的“司法审核”导正。
也有英媒指出,事实上这次《司法审核和法庭法案》所提出的修改,也和想要“打击难民”有关。
毕竟,减少了他们可以继续向上申诉的机会,就能够更快处理完他们的案件和相关程序。
从这样的角度来说,这恐怕对于那些真正需要受庇护的申请人来说,是不够公道的;而且斩断了申请人可以继续向上挑战、申诉的机会,不论实际需要申诉的人有多少、成功率有多低,恐怕都有不公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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