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多次说过,在办理离婚程序时,养老金的安排绝不能忽视的,它可能占着家庭资产的很大比例。通常来说,当一对在英国拥有养老金的夫妇离婚时,法院会做出各种命令来处理这笔养老金。最常见的是——养老金分享令,将一方的养老金的一部分分给另一方。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是一对在海外生活多年的夫妻或其中一方是海外来的,他们有着海外的养老资产,海外的养老金怎么处理?或者说如果一对在英国生活多年的夫妻跑到海外离婚,英国的养老金该怎么处理?
这样的情况确实有点复杂了,对于海外打拼的华人来说,还真的会碰到类似情况。那究竟该怎么做?今天,丽莎律师行家庭法团队律师通过法院审理的案件来为大家讲解。
海外养老金不能在离婚时分享
多年前,英国高等法院审理过一个案件《Goyal v Goyal [2016] EWFC 50 (Fam)》,该案件是一对印度夫妇,他们在印度有着大量的养老金金,双方却选择在英格兰离婚。于是,夫妇希望英国法院可以对海外的养老金做出判决,这也是海外养老金相当有代表性的案例。
然而,英国法院的回答是,如果一对夫妇在海外拥有养老金,英国法院是没有管辖权对海外养老金做出分享命令的。也就是说,退休金分享令的一个主要限制是,它们不能针对英格兰和威尔士以外的计划。
英国法院也没有把这个答案绝对化。法院称,如果离婚夫妇想要成功地对海外养老金发出养老金分享令,英国法院需要被说服的是:该命令在海外司法管辖区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而且养老金计划的管理者或受托人将在执行该命令方面进行合作。
所以,当海外夫妇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您需要在持有养老金的管辖区寻求当地的建议,打个比方,您在国内工作很多年,您就得问问中国社保局。
您需要弄清楚在该司法管辖区,离婚时可对养老金做什么,以及他们是否会接受和执行英国的养老金分享令。
据我们了解,实践是很困难的,您很可能是遭到拒绝。当然,夫妇也许有可能得到同意。但是,英国的养老金在海外强制执行的过程一定会是复杂,需要各方配合也意味着需要更多的时间和费用。最终获得了养老金,也不足以补贴这笔费用。
那么,您还有另外一个做法,抵消养老金。根据往常的案子来看,法院在处理可能在婚姻存续期间累积的、完全属于婚姻的海外养老金的唯一方法是抵消。法院会给不拥有养老金的配偶更多的非养老金资产来进行补偿。
此外,法院在Goyal案中给出的建议是:赡养令,以确保将养老金(相对金额)以赡养费的形式支付给配偶。
如果离婚在海外,但养老金在这里,怎么办?
您可能是一个拥有英国养老金的英国侨民,或者是一个拥有英国养老金的外国国民,这笔养老金是在英国就业期间获得的。那么,无论哪种情况,如果您选择在英国以外的地方离婚,您会发现外国法院命令不能用来转移基于英国的养老金。
英国的养老金提供者只有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院发出养老金分享令的情况下才会分享养老金。
那在这样的情况下,该怎么办?您该如何获得英国养老金共享令?
如果您没有离婚:
在尚未离婚的情况下,您需要仔细衡量利弊,看看您是否值得回英国离婚。如果您在英国离婚,英国法院可以通过协议做出养老金分享令,程序简单明了。
如果你已经离婚了:
正如上文所说,如果您已经在国外离婚,您很有可能已经与配偶达成了财务和解。英国的养老金提供者不会接受外国的命令或协议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您需要尝试获得英国养老金共享令。根据以往的案例来看,您可以尝试向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1984年《婚姻和家庭诉讼法》第三部分,它有权在海外离婚后发出财务命令,作为一种工具,为那些在国外离婚的人获得英国养老金分享令,以分享他们的英国养老金。
然而,这类有一个潜在的问题。英国法院在其他案件里明确指出,申请双方必须与英国有足够的联系,法院才能下达命令,这被称为管辖权。比如说,为了能够使用这一途径,申请人必须满足司法标准——即在离婚或申请时,他们或另一方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有住所,或在过去的12个月中习惯性地居住在这里。
此外,还需要申请人没有再婚。这给那些不再有这种持续联系的国际家庭带来了实际困难。
打个比方,他们可能只是由于工作原因暂时搬到这里几年,并建立了英国的养老金。或者说,他们可能已经在这里度过了他们的工作生涯,早就在国外退休了。还有许多其他情况,拥有英国养老金的夫妇发现自己已经和英国没有必要的联系了。许多人在这一点上会失败。
退一步讲,在满足“足够联系”的标准情况下,需要从法院获得申请许可,但如果是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通常是为了执行其他地方的命令),这可以在提交申请和命令的同时进行。
如果在海外离婚之前没有寻求专业的英语咨询,可能需要获得对这些命令/文件的修改,因此最好在海外诉讼程序最终确定之前进行修改。
据网上的一些资料显示,几年前,一些律师行有可能会利用欧盟的一项立法(欧盟抚养费条例)来提供管辖权。简而言之,它包含了一项剩余权力,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发出养老金分享,前提是没有其他欧盟成员国的法院拥有管辖权。
虽然英国于2020年1月31日离开欧盟,但这项立法将在英格兰继续有效,直到2020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但从2021年1月1日起,这种管辖权的基础将不再适用,因此拥有英国养老金、居住在国外的夫妇似乎无法通过这个途径获得养老金分享令。
因此,我们建议莎粉们在海外离婚结束之前考虑这个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一定要尽早听取专业建议。
丽莎看法
总而言之,我们认为,养老金问题一定不要忽视。如果有潜在的离婚,并且海外养老金存在于资产池中,应考虑以下问题:
仔细思考,在管理养老金的司法管辖区启动离婚程序是否更合适?
计划管理者是否会尊重并愿意执行养老金分享令?
思考一下将海外养老金与其他资产相抵消是否更合适;以及
是否可能更适合发出赡养令,以按计划重新安排部分/全部养老金收入?
好了,本篇分享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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