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英国移民局再宣布,把针对新冠特殊政策的“特殊保证”(Exceptional Assurance)再次延长至2021年5月31日。
需要指出的是,移民局这次的更新,主要是针对家庭类申请人(Apply to enter the UK or remain on the basis of family or private life),对于当事人持有签证已经或即将到期,打算离开英国但因新冠因素仍无法离境的情况,给予他们“延长”的特殊安排。
这代表,对于这类人在英国境内,并且原持有签证已经或即将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间到期的当事人,可以向移民局申请“特殊保证”,获得额外的停留时间,好让当事人能够在额外的时间中做出合理安排。
然而对于其他类别的申请人/签证持有人,目前移民局允许“特殊保证”的日期,仍是直到2021年2月28日。
→ 如何申请“特殊保证”?
申请人需要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cihassuranceteam@homeoffice.gov.uk,来提交“特殊保证”请求,并提供以下详细信息:
全名
出生日期
国籍
内政部/GWF或者任何其他参考编号
签证类型
签证有效期
请求的理由
飞行预定证据或其他表明当事人不能离开的证据
在发送电子邮件时,电子邮件的标题应为“Request for an assurance”。
在电子邮件中,当事人应该附上证据,说明为什么不能离开英国。
例如,如果当事人由于在离开/签证到期之前找不到航班而无法离开英国,则需要提交一份确认的机票副本。
如果当事人因携带冠状病毒而无法离开英国,则需要提交对冠状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确认。
如果当事人之前已经填写了在线表格以要求获得特殊保证,正在等待结果,并且当事人的航班即将起飞的话,当事人就应该通过电子邮件将上述详细信息发送给移民局。移民局尽快联系当事人,并告知结果。
在移民局考虑当事人申请特殊保证的时间内,当事人将不会被视为逾期居留或在以后的任何移民申请中遇到任何负面影响。
同时,在当事人的“特殊保证”申请等待期间,当事人原先的签证条件是保持不变的,也就是如果自己的签证可以允许工作的话,当事人可以继续工作。
如果当事人申请到了特殊保证的话,它将可以为当事人提供短期身份保护。
如果当事人原先的签证条件允许当事人工作,学习或租用住宿,当事人则可以在“特殊保证”期间内继续这样做。
如果当事人已经获得“特殊保证”,但当事人的情况已经改变,或者当事人无法在之前给出的保证日期之前离开英国,则必须使用上述流程重新申请。
当事人需要明确说明,当事人要进行后续申请的理由,并提供新的支持证据。
→ 如果当事人想继续留在英国?
意思是说,不论是原来就持有家庭类签证(如配偶签证)的申请人;或者持有其他签证但是想转成家庭类签证的当事人-这些人即便是那些原本不被允许直接在英国境内申请转签的,都可以因为目前的疫情情况,直接在英国境内申请(转成)家庭类签证,例如配偶签证、家长签证。
当然了,对于这些当事人来说,如果是原本就持有家庭类签证的,其实也就是按照正常程序,原本就可以直接在英国境内申请续签了;但对于其他那些原本不被允许在英国境内申请的当事人,在申请的时候,是应该附上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如何受到新冠影响,以至于无法回国申请。
→ 如果当事人在英国境外,还回不来?
移民局今天的更新也确认,对于持有家庭类签证(如配偶签证)的当事人,如果是目前因新冠原因仍待在英国境外,无法回到英国的;那么当事人万一在这期间原持有签证因此到期,导致当事人无法及时回到英国申请续签或转永居的话,这之间造成的”断档“(Short break)可以被忽略不计,不会对申请人的”连续居住“(Continuous residence)造成影响,也就是不会直接造成未来申请/转永居的负面影响。
和上面的“特殊保证”一样,这个特殊政策也同样被延长至2021年5月31日。
也就是说,如果这类当事人目前人在英国境外,并且原持有签证已经或即将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间到期的;之后在申请到新签证/成功续签后,和原来签证到期之间的”断档“,将不会直接对于未来的申请或转永居造成负面影响。
但当然,申请人应该要尽可能在情况允许的时候,尽快递交新的申请/续签。
→ 持有未婚妻/夫签证的人?
对于持有6个月未婚妻(夫)签证的境内申请人,如果因新冠迟迟无法完成婚礼或公民伴侣仪式的话,在签证即将到期的情况下,也可以如前面提到的,向移民局申请“特殊保证”,允许当事人可以获得额外的时间。
申请的时候,当事人应该要附上相关日期和证据,表明自己的婚礼或公民伴侣仪式被延期到了什么时候,改成什么日期举行。
或者,移民局也允许当事人再申请延长/额外6个月效期的未婚妻/夫签证,然后当事人可以安排在额外的6个月时间段中,完成婚礼或公民伴侣仪式。
→ 有关配偶签证的收入情况?
同理,对于收入受到新冠影响的当事人,移民局可以对于疫情期间的收入损失(Loss of income)情况忽略不计,只考虑新冠疫情之前当事人的收入。
也就是说,介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如果当事人的收入因新冠而有所减少,导致无法符合配偶签证的年薪标准的话,将不会直接造成申请被拒;只要当事人在疫情之前,至少连续6个月的期间,有达到薪资门槛要求的话,移民局就可以使用”疫情前“的收入来考虑。
同时当然,对于”留薪停职“(Furloughed)的情况,移民局也会接受直接将当事人的收入以(原来正常的)100%计算,不会有所打折。
如果当事人原来的收入是符合配偶签证的年薪标准的话,那么被”留薪停职“期间,也不会造成当事人无法达到该薪资门槛的要求。
→ 其他“英国境外”申请人?
对于这些申请人,这里指的是那些原来持有英国有效签证,但因疫情待在英国境外而无法及时回到英国的当事人(不限于家庭类签证,也包含其他签证类别),这些当事人的原签证已经或者即将到期了。
事实上,对于这类当事人,移民局是存在”新冠签证特许政策“(Covid Visa Concession Scheme)的,以下简称CVCS。
由于移民局又最新针对CVCS指导文件进行更新,以下丽莎补充说明:
根据文件,CVCS政策适用的是2020年3月17日之前离境英国,后来因为新冠因素无法及时在原签证到期前回到英国进行续签或转签/转永居的申请人。
移民局明确指出,这类受疫情影响的申请人是不应该被惩罚的。
这也包括那些即便持有的签证没有到期,但是会因疫情造成离境天数过长而影响到未来“转永居”的当事人。
移民法的《Appendix Continuous Residence》指出,当事人的“缺席”如果是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将不会被视为“连续居住”(Continuous Residence)的中断。
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待在英国境外的时间是因“疫情”造成,之后基本可以被忽略不计。
但当然,这类当事人在未来申请的时候,应该主动提出解释并且附上相关证据加以说明的;而不是期望移民局(自己)主动发现并给予特许。
根据移民局的CVCS文件,如果申请人符合这份文件提出的条件,那么这些人在境外的申请人,回到英国的时候即便已经没有“有效签证”,边境官员将可以核发3个月的“特许”签证给当事人。
这类“特许”可以视为当事人原签证的“额外”延长/再延长3个月的时间。
也因此,这个“额外3个月”的签证,将会是和当事人原来(也就是最后持有的)有效签证,相同条件的签证。
比如说,当事人原来持有配偶签证,那么这个“额外3个月”的实际内容基本也就是原配偶签证的延长。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拿到边境官员给的这3个月入境英国后,应该尽快递交新的签证申请,例如续签。
并且,这类“特殊安排”并不适用原持有旅游访问签证的当事人。
→ 想符合CVCS特许政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当事人是在2020年3月17日之前持有效签证离境英国的;
-原签证在境外期间到期,当事人因疫情无法在到期前及时回到英国境内申请续签或新签证;
-在当事人收到UKVI确认,适用这类“特许”后,打算回到英国前,需要提前至少21天的时间,通知UKVI当事人具体将抵达英国的日期;除非(以下其一情况发生):
当事人因旅游禁令而仍然无法回到英国
当事人因新冠风险而选择先不回到英国,例如出现新冠症状,需要自主隔离或因此无法旅行(包括当事人本人和其家人)
如果当事人是在2020年3月17日以后才离境英国的:那么一般需要满足“特殊情况”(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才有可能适用这类“特许”。
这样的“特殊情况”可能是(但不限于):
-境外近亲的严重疾病或死亡;
-当事人为了寻求医疗治疗。
移民局指出,这些“特殊理由”必须个别案件个别审核,无法一概而论。
如果您不确定您的情况,请进一步咨询专业移民建议。
→ 人在境外的英国永居持有人?
英国移民局也最新确认,对于因新冠疫情卡在英国境外,无法及时回到英国,但是即将或已经因此离境英国两年的永居持有人,可以通过填写GOV.UK网站上提供的线上表格告知移民局,自己打算回到英国(表格会更新在此页面:https://www.gov.uk/guidance/coronavirus-covid-19-advice-for-uk-visa-applicants-and-temporary-uk-residents)。
这样的话,移民局就可以如上述步骤,回信(一般是电邮)和当事人进行确认,让当事人得以回到英国。
→ 重磅!BNO签证将从本月底正式启动
除了以上变化,英国移民局还更新了有关英国移民申请的费用表。
之所以做此更新,并不是移民局打算调整现有费率,而是要新增有关BNO签证申请的相关费用。
移民局指出,新的费率将自2021年1月31日起适用;这间接代表了,受瞩目的BNO签证将自本月31日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移民局的费率表,BNO签证一次性申请5年签证,申请费用将为250镑;如果选择先申请30个月签证(2.5年),申请费用则为180镑。
→ 别忘加上医疗附加费!
看得出来,BNO签证相较于其他类别的英国签证,申请费用其实要便宜许多。
不过,和其他签证基本相同的是,BNO签证申请人还需要支付医疗附加费(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简称IHS),而且这个费率是一致的,并没有比其他签证来得便宜。
换句话说,对于已成年的申请人,申请30个月签证:需要一次性支付1,560镑的IHS费用;
成年人申请5年签证:则需要支付3,120镑IHS费用。
如果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申请人,申请30个月签证:需要一次性支付1,175镑的IHS费用;
而未成年人申请5年签证:则需要支付2,350镑IHS费用。
这么说的话,成年人申请30个月BNO签证,需要的”总“申请费用为1,740镑;申请5年签证则是3,370镑。
而未成年人申请30个月BNO签证,需要的”总“申请费用则为1,355镑;申请5年签证则是2,600镑。
→ 已递交申请也可退费?
此外,根据移民局的更新,如果申请人在BNO签证正式开放前(也就是2021年1月31日前),已经在英国境内递交(最长6个月)“特许”申请,并且该“申请”结果直至1月31日尚未出炉的申请人,届时其申请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将可以获得移民局的“退费”。
移民局这类“安排”其实是比较合理的。
因为对于这类申请人来说,原本会想要申请“特许”,其实就是想在BNO签证正式开放申请前,“先”能够继续留在英国,等到开放后再去递交BNO签证申请。
但由于新冠疫情影响,移民局的审核速度和作业,或多或少还是可能因此需要较长时间的;如果申请人的“特许”申请都等到1月31日了还没有得到结果的话,其实原来这个申请就不再有必要了,申请人事实上只需要直接去做BNO签证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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