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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吗,首代签证其实并没有完全被取消?!

看到这篇文章标题的莎粉们可能正感到疑惑,首代签证(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Sole Representative)不是已经在今年稍早,被新的UK Expansion Worker(企业拓展签证)给取代了吗?为什么现在又说”它“其实还没被取消呢?

这其实是因为,在原本的”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国际企业代表)当中,一直都存在著两类路径——其中一类就是许多人熟知的”Sole Representative“(我们一般称之为”首代签证“);而另一类则称为“媒体代表签证”(Newspaper, news agency or broadcast employees)。所以严格说起来,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签证直到现在依然存在著,只不过,它从原来的”可以分为两项分支“,变成了现在几乎可以说是隶属于“媒体代表”的一种签证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这类签证路径(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并没有完全消失。

此外,对于原本适用于”Sole Representative“(首席代表路径)的人来说,如果当事人是在2022年4月11日以前,已经递交申请(并于之后获批),或者原本就持有”有效首代签证“的话,之后依然能继续以”首代路径“来申请续签和永居。

而对于”家属“,即便是在4月11日以后,符合特定要求的,也还能继续递交新申请。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首代签证仍在某种程度或者说层面上延续著。

→ 首先讲讲——媒体代表签证/路径?

其实呢,在目前移民局政策下,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国际企业代表签证)基本就可以说等同于”媒体代表签证“了,因为对于”新申请“来说(主申请人),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已经不再具有两项分支,而是仅适用于”媒体代表“的情况。不过为了方便描述,以下我们仍称它为”媒体代表签证“。

顾名思义,媒体代表签证适用于在英国以外的海外国家设有母公司的“新闻媒体公司”,派遣“驻英国代表”来到英国全职工作。这个”驻英媒体代表“(或者称之为”特派记者“)需要是被海外母公司派来英国长期驻点工作。

而”母公司“可以是英国海外的报社,新闻通讯社或广播(电视)机构。

想要申请”媒体代表签证“,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

需要是受雇于英国海外的新闻媒体公司,并且该公司打算派遣申请人做为“驻英媒体代表”;

申请人在英国必须是“全职”为该海外公司工作;

申请人在英国不可以做这份工作之外的任何其他工作,不可以受雇于其他公司;

申请人能够支持自己(和陪伴前来英国的家人们)的生活,而不需要依靠英国福利(申请人持有这类签证不能领取英国福利);

必须满足A1英语成绩的要求。

同时,为了证明申请人确实是受雇于英国海外的公司,申请的时候还需要递交以下:

海外(母)公司营业活动的详细介绍,包括公司的资产和账户;

由公司提供的确认文件(例如雇佣合同),确认申请人将为该公司派驻英国,并且是以长期(Long-term)和全职(Full-time)的形式,为该公司在英国驻点工作。

值得指出的是,和先前大家所熟悉的”首代签证“相比,媒体代表签证在某种程度上”更弹性“。它不像过去的Sole Representative(首代签证)那样,有严格的派遣人数要求,而且被海外新闻媒体公司派遣来英驻点的申请人,也没有要在英国当地创设分部/子公司的责任(事实上,如果是要来英国创设子公司或分部的海外公司,反而应该要去申请的是新制的UK Expansion Worker-企业拓展签证;而非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国际企业代表签证)。

也就是说,媒体代表签证并不限制每间(海外)公司只能派遣一位驻英媒体人员;比如说该公司需要派遣一组新闻工作人员,包含文字记者、摄影记者、新闻监制和播报员,那么一次申请这4个媒体人员来到英国,也是合理的。

→ 那么,这些“驻英媒体代表”一般都是什么职位?

一般来说,申请人通常都是新闻记者(Journalists),但也可以是以下:

新闻制片人、监制(Producers)

新闻摄影记者(News Cameramen)

新闻播报记者(Front-of-camera Personnel)

其实,只要是合理的新闻媒体相关职位,该职位来自设立于英国海外的公司,并且该公司想要派遣媒体工作人员来到英国为该公司工作,就可能适用于“媒体代表签证”。

→ 更进一步,续签和转永居时的要求?

既然仍属于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国际企业代表路径),就代表”媒体代表签证“未来仍然能够申请”满5年转永居“,为首签3年+续签2年的5年永居路径。

在申请”续签“的时候,申请人需要递交以下材料来证明自己依旧受雇于海外的母公司,并且该聘用是有需要持续下去的:

雇主出示雇主信来证明,申请人依旧受雇于原来的公司,做着同样的工作,并且未来依旧需要申请继续从事同样的工作;

最近12个月的薪资单,证明申请人确实受雇于海外的母公司,并且出示银行单来证明申请人确实有收到这些薪水,以及如何收到这些薪水的;

→ 而在“转永居”的时候,申请人则需要出示以下证据:

过去5年以来,都以“驻英媒体代表”的形式在英国为海外母公司工作着,这可以包含提供以下证据来做为证明:1) 过去5年以来的P60;2) 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

出示雇主信,证明申请人依旧做着首签申请时所描述的工作,并且未来雇主还需要申请人继续做着同样的工作;

符合永居申请的B1英语要求,以及Life in the UK考试成绩。

→ 有关文章开头提到的”首代家属”?

这指的是说,虽然旧制下的”首代签证“已经自今年4月11日起不再接受”新申请“了(想要申请签证来英为海外母公司设立英国分部/子公司,需要去申请新制的UK Expansion Worker签证);但对于”主申请人“已经在4月11日前递交首代签证申请(并在之后成功获签)的陪同家属而言,即便来不及在4月11日之前递交”陪工签“,还是可以在之后申请的。

所以对于之前还来不及跟著主申请人申请,或者说人还在国内,想要先完成正在就读的学年,或者已经递交辞呈但还在通知期内需要完成工作等,就算您现在再申请过来”陪工“也还是可以的,家属们无需过于慌张。

除此之外,对于原本已经持有首代签证的申请人,如果您想要在4月11日之后申请(本来还没有来陪工的)家属来英陪工,也还是可以按照原有制度下来进行申请,这一点是不受影响的。

而对于顺利拿到陪工签证的家属来说,不论您是属于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国际企业代表签证)中原有的Sole Representative(首代签证),或者现有的”媒体代表签证“之下,您在未来,也都同样可能随著主申请人的步伐,申请英国永居。

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在主申请人转永居前,持有有效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陪工签证来到英国,您才可能在之后随著主申请人申请英国永居。

有关于这方面,如果您在实际申请操作上有任何疑问,或者文件准备上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您提前咨询专业移民律师。

而对于新制的UK Expansion Worker(企业拓展签证)方面,如果您有申请上的问题,可以查看这篇文章复习,或者联系丽莎移民部详细咨询:《首代签证走了,拓展签证来了;是换汤不换药,还是冰火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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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评论了“您知道吗,首代签证其实并没有完全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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