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莎粉知道,英国即将于今年年底终止脱欧过渡期,这代表各项相关新政,基本会自明年(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在税务方面,英国税局近期也更新了一份有关“海外商品”在VAT(增值税)方面的变化,这基本指的是当商品从英国以外进入到英国,卖给英国当地客户时,面临脱欧过渡期结束而即将实施的VAT新规。
因为英国要从2021年1月1日“正式”脱欧,英国将不再是欧盟市场的成员国;英国和欧盟以及其他国家的货物进出口,牵涉到的VAT申报政策将会有一些变化。
关于服务贸易也会有变化(具体的实施细节,英国政府之后会陆续公布)。
对于本土英国企业,如果自己本来就不牵涉到跨境贸易的话,VAT的政策基本是保持一致的。
不过,有“跨境”交易的企业,就需要了解一下相关变化,并且提前做好合规准备。
根据税局政策文件,明年1月1日起的主要变化为以下:
1. 取消对于“15镑”以下的“低价值”货物的VAT减免。也就是说,原来的政策中,对于价值为15镑或以下的物品,一般是无需缴交进口VAT的。
如果货物价值超过15镑,就要缴纳进口VAT;如果货物价值超过135镑,就要缴纳关税。
不过,前面提到的VAT新政实施后(也就是自1月1日起),就改成:
所有“低价值”商品都需要缴纳VAT,不再有针对“15镑”以下的减免(也就是不再有15镑的VAT低值免税额(Low Value Consignment Relief );同时,对于(从海外进入英国的)不超过135镑价值的单次托运货物(Consignment),VAT的征收将从目前的进口环节,转移到销售环节。
也就是说,英国政府将不再在进入海关时征收进口VAT(Import VAT),而改为在“销售环节”征收销项税(Supply VAT)。
超过135英镑的货物,则继续沿用现有政策。
2. 如果货物从海外发送并直接销售给英国消费者,而没有OMP(指Online marketplaces,也就是电商平台,如亚马逊-Amazon)参与,海外卖家本身将被要求注册,并向英国税局(HMRC)缴纳VAT。
3. 对于海外卖家(非英国卖家)向英国客户销售货物,在交易发生时,货物已经存放在英国的前提下,如果有“电商平台”参与了销售过程,那么“该平台”将负责代收代缴VAT。
相反地,如果“电商平台”没有参与销售过程的话,卖家自己就需要负责收取和缴纳VAT。
→ 上述135镑是怎么定的?
在VAT新政实施之前,境外货物进入英国,一般要缴纳进口VAT和关税。
对于常规货物(非酒精/香烟/香水/礼物等)的进口VAT来说,如果货物价值超过15镑,就要缴纳进口VAT。如果货物的价值超过135镑,就要缴纳关税。
VAT新政实施以后,对于135镑以下的单次托运货物,一律改在销售环节征收VAT,不再有15镑的VAT低值免税额(Low Value Consignment Relief );同时,参考关税门槛价值,确定了135镑的VAT新规定。
→ 从上述第3点来看,如果是在亚马逊等电商平台卖货的话,由平台来缴税,卖家自己就不用申报VAT了?
这个说法同样是对于单次托运货物(Consignment)不超过135镑的卖家来说的。
如果英国海外卖家是通过英国的第三方销售平台(如亚马逊)来销售自己的货物的话,那么“这些平台”在B2C(企业对消费者的商务模式)情况下,将承担对于这些货物申报VAT的义务。
如果英国海外卖家不是通过第三方销售平台,而是自己销售的话,那么他们(指卖家)要注册英国的VAT,然后自己申报VAT给英国税局(HMRC)。
→ 怎么理解“单次托运货物”?
单次托运货物就是指一个Consignment,也就是英国海外卖家在进出口销售过程中,往英国单批次运货物的总价值。
实际上这个规定是针对那些“小包裹”来讲的。
对于单次托运货物价值超过135镑的海外卖家,申报义务同之前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仍然是缴纳Import VAT,而不是Supply VAT。
→ 如果是B2B(企业对企业),又该如何申报呢?
如果是B2B,英国的商家可以提供自己有效的VAT号给英国海外卖家或英国销售平台,那么申报VAT的义务就转移到了英国的商家;英国商家将以Reverse Charge(反向VAT税)的形式申报。英国海外卖家或者销售平台就不用再做申报。
→ 什么是“反向VAT税”?
Reverse Charge(反向VAT税)是一种简化程序,由买方负责申报VAT,从而避免了国际卖家在买家所在国注册VAT的麻烦,也可称之为税收转移(Tax Shift)。
Reverse Charge仅适用于服务贸易和B2B,不适用于货物贸易和B2C。
→ 最后,丽莎税务为大家补充有关上述新政的实用问答:
莎粉问:我一直都是英国注册公司,在亚马逊上做英国和欧洲的销售。我们每次进货基本都是海运集装箱,价值基本都是几万镑的,就是说我们仍然要自己申报,而不是改成亚马逊申报?
丽莎答:是的。如前面文章内容有提到的,135镑这个主要是针对“小包裹”来讲的,您自己后期该做VAT申报,仍然是要做申报的。
莎粉问:那对于我们这种在英国有注册公司,批发或者零售量都比较大,托运货物价值远超135镑的企业,VAT申报将有什么不同?
丽莎答:对于单次托运货物价值比较高的公司来讲,VAT申报最显著的变化就是“Postponed VAT Accounting”的引入。
原来英国本地的进口商在进口货物的时候都是要缴纳进口VAT,缴纳发生在货物进关的时候;缴纳后,税局一般会发给一个C79的证书,用以证明实际缴纳VAT的数额。
按照2021年1月的新规,进口商可以使用“Postponed VAT Accounting”,顾名思义,就是说进口商“不再需要”在货物进关的时候就缴纳进口VAT,而是可以推迟到后期做VAT申报的时候。
在做VAT申报的时候,将原来应该缴纳的进口VAT直接在VAT申报中填写即可,不需要再实际缴纳。
税局每个月都会给进口商一份电子对账单(Online Monthly Statement),用来对照填写被推迟的VAT(Postponed Import VAT)。
莎粉问:如果英国本地公司从仓库运送给爱尔兰客户,2021年起是否需要申请欧洲国家的EORI号码,做为进口到欧洲国家的号码呢?
丽莎答:如果您没有借助任何在英国的第三方销售平台,并且您的卖家是终端消费者,没有注册英国VAT的话;您是需要注册英国的VAT号进行申报的。
莎粉问:由海外发到英国客户,以英国公司名义,由自有平台销售,不涉及三方平台。改为销售环节征收,就是说,135镑以下的商品,即使企业营收不够85,000镑,也必须申报VAT,并强制给客户收取VAT。这个理解对吗?
丽莎答:按照我们的理解,只要货物是从英国境外进入英国,没有超过135英镑,那就要收VAT;如果不是第三方平台,那么自己就要收取VAT。
至于当事人怎么安排的销售环节,其中进口的环节是一定要产生对应的VAT的。
*丽莎税务最后提示:
1. 上述新政的“135镑限制”,主要是对于一些小包裹而言的;
2. 对于目前有注册VAT,有从英国境外进口货物的本地英国公司,VAT新政实际上是有利于企业的现金流的;因为不需要再在进关的时候就缴纳进口VAT(Import VAT)。
今天的文章先到这边,有关脱欧后新政的方面,不论是税务或者其他法律层面,丽莎会再继续撰写相关文章,欢迎莎粉们关注;莎粉们也可以留言告诉我们,您有哪些其他方面想知道的,丽莎会尽力安排发布相关文章来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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