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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冤案:英736位邮政支局长被控监守自盗,含冤20年终平反,每人仅获赔2万镑!

去年4月,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 of England and Wales)推翻了针对邮政支局局长的判决。邮政支局局长“监守自盗案”终于告一段落,这也算是英国迄今为止最严重的一起冤案。

虽然这些邮政支局局长获得了判决的胜利,并赢得了5800万英镑的赔偿,但是面对高额的律师讼诉费用,555位申诉人平均最后只拿到了2.16万英镑(约合18.17万人民币)。

这一赔金额对于20年来的污名和痛苦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在这期间不少人因为这一冤案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带着诚信污点度过余生。

近日,英国政府表示,将推出一项新的赔偿计划和基金来补偿这些受害者。

那么这个长达20年的英国最严重冤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丽莎今天与您慢慢道来,看看在这一案件中,作为公司实际负责人,公司出现问题需要负责吗?

案件背景:

了解英国文化、在英国生活的莎粉对红色邮筒可能非常熟悉,其背后正是建立于1516年的皇家邮政(Royal Mail),也是世界上最早开启邮政服务的机构之一。但这一案件的时代色彩鲜明,与皇家邮政的私有化脱不开关系。

随着历史的变革,皇家邮政最初由政府掌控。1969年时,英国议会通过改组使其成为国营企业邮局公司,成为“邮局”(The Post Office),也就是我们目前在各大高街上能够看到的邮局的源起。

2000年,皇家邮政又改为政府经营的公共法人有限公司。此后,皇家邮政的私有化道路一发不可收拾,整个公司又在2007年改称为“皇家邮政集团有限公司”(Royal Mail Group Limited)。

接下来,皇家邮政将旗下邮政窗口网络公司(Post Office Counters)剥离,成功将其信件及包裹业务在2013年10月上市。此举为英国政府套现近30亿英镑。当时英国政府仍持有皇家邮政30%的股权,原有员工分得10%的股票。

大张旗鼓私有化,上市变现后邮局成弃子:

刚刚丽莎说到,为了能够成功上市,皇家邮政将旗下的邮政窗口网络公司剥离,让其成为现在的邮政局公司。

自此,邮政局公司只负责前台收件、邮票销售等业务,并自营邮政储蓄、电信和保险业务。与负责信件、邮件运输和派送的皇家邮政集团属于业务合作关系。

邮政局公司为了节约成本,致使一些邮局不得不关闭部分站点,或者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让一些地区性的连锁商店或者个体经营者外包经营邮政支局(Sub-post offices),而这些合作的店长成为了邮政支局局长(Sub-postmasters and Sub-postmistresses),但并非邮政局公司雇员。

所以,曾到英国邮局办业务的莎粉会发现,英国的邮局不仅仅是单纯的邮局,还会卖一些食品、生活日用品、文具等一系列与邮政没什么关系的商品。虽然名叫邮局(Post Office),但其实更像是在商店的小角落开设的一项“增值服务”。

引入“地平线”系统,邮政支局“监守自盗”?

为了方便管理众多合作加盟形式的邮政支局处理业务,在2000年和2014年之间,邮政局公司引入了日本富士通公司的“地平线”(Horizon)电子会计系统,用于处理日常交易、会计和库存管理。

其实,这一系统最初由英国企业ICL开发,2002年ICL被日本富士通公司并购,其“地平线”系统成为旗下的产品。英国有超过1.1万家邮政分局使用这一系统,每天需要处理数百万笔交易。

这一系统在每一个交易日结束之后,邮政支局局长需要按照“地平线”系统显示的当日结算数额进行对账。如果对账金额不匹配,邮政支局收银机的现金存量低于系统的记录,那么邮政支局局长就要自掏腰包来填补差额,否则就需要在未来的收入当中扣账。

这样的数额不匹配时有发生,少则几十镑,多则上万镑。很多邮政支局局长早就向邮政局公司投诉“地平线”系统有问题。但是邮政局公司的管理层对此置若罔闻,认为这些邮政支局局长是在“监守自盗”,甚至向他们提起刑事诉讼。

背负罪名十余载,众叛亲离无信誉

在2000年至2014年间,邮政局公司根据“地平线”电子会计系统反馈的数据,起诉全英各地736名邮政支局局长盗窃、诈骗、账目作假等罪名,平均每星期就有一名邮政支局局长被起诉,许多人被判有罪、轻则罚款、重则入狱。

这些被起诉的邮政支局局长的生活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背负刑事犯罪记录让他们在英国社会寸步难行、有人遭遇牢狱之灾、有人妻离子散、有人因焦虑而因病早逝、有人选择自杀、有人不得不卖掉房子偿还所谓的“欠款”、有人因为监管令,失去了照顾孙儿的资格、有人被周围的邻居唾弃。

这一段经历让这些邮政支局局长经历了黑暗的岁月,其中很多邮政支局都是坐落在英国小镇上,邮局就是小镇高街的中心,邮政支局局长也是当地人熟悉和备受尊重的“老伙计”。然而,当盗窃、诈骗、账目作假等罪名扣在这些支局局长头上时,让他们的信誉全无,众叛亲离。

冤案20年终洗白

获赔5800万英镑,33名受害者含冤离世

时间来到2019年12月,在维权群体——邮政支局局长公义联盟(Justice For Sub-postmasters Alliance)的努力维权抗争下,终于让法庭采信邮政局公司使用的“地平线”电子会计系统存在漏洞。

与此同时,邮政局公司承认IT系统出现错误、缺陷,导致邮政支局出现财务差异,并同意与555名申诉人庭外和解,并支付5800万英镑的赔偿金。

但是由于调查结果来得太晚,已经有33名受害者离世,其中的4人都是被逼自杀的。

遗憾的是,由于申诉团体的律师团队和他们签订的是“不胜诉,不收费”的协议。因此,在赢得案件后,其律师费用高昂,达到4600万英镑。

也就是说,申诉团体实际获得1200万英镑的索赔,平均每人只获得了2.16万英镑(约合18.17万人民币)。

近20年的罪名和冤情,而最后仅获得2.16万英镑的赔偿,这些赔偿甚至还不足以负担这些邮政支局局长当时“自掏腰包”来弥补账务亏空来得多。

财相苏纳克宣布设立基金,拿出补偿新计划

由于邮政分局局长在诉讼中获得的赔偿金额非常低,而且根据规定,如果选择起诉邮政局公司,则意味着他们没有资格再去申请邮政局专为这一案件设置的“历史短缺计划”HSS的补偿款。因此,他们仍在继续呼吁政府进行经济补偿。

英国现任财相里希·苏纳克(Rishi Sunak)在本周二(3月22日)宣布了一项新的政府补偿计划,这一计划将会在未来几个月内建立,确保555名邮政分局局长能够得到充分和公平的补偿。

此外,政府还制定了一项单独的计划,为那些与“地平线”电子会计系统的被诬告刑事犯罪的邮政分局局长提供和解资金,每个人都有资格获得高达10万英镑的临时款项。

苏纳克表示:如果没有这些邮政分局局长的努力,这种可怕的不公正现象可能不会被发现,所以他们理应得到充分和公平的补偿,希望政府的新计划能够带给这些蒙冤的邮政分局局长以安慰。

英国司法史上最大冤案,到底谁应该来负责?

很多莎粉想问的是,在这一长达20年的冤案中,到底谁应该在这其中负责呢?

是英国邮政局?还是开发“地平线”系统的日本富士通公司?

首先,我们需要厘清的是,邮政分局局长和英国邮政局公司并不属于雇员和雇主的关系。二者的关系更像是加盟合作,是一方受到另一方的监管的商业关系。

因此,我们不能通过劳工法的角度来看待这一案件。况且,这个案件在一开始涉及私人检控(private prosecution),邮政局公司当时是自雇律师充当检察官对邮政支局局长发起了刑事诉讼。

而现在,已经证实此前的刑事诉讼和判决都是诬告,“地平线”电子会计系统确实出现了记账问题。

那么,出品“地平线”的日本富士通公司是主要的责任人吗?

从案件的发展的走向来看,邮政局公司在收到来自邮政分局局长的投诉之后,并没有对“地平线”系统产生怀疑,而是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报告系统问题的邮政分局局长。

尽管有成百上千个报告和投诉,但是邮政局公司仍旧对这些情况置若罔闻,一股脑地把责任抛给邮政分局局长。而没能彻查“地平线”系统,进行调查。

从“地平线”日本富士通公司的角度出发,哪怕是系统出现问题,但是作为购买方的邮政局公司没有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履行责任,报告相关问题。如果日本富士通公司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地平线”系统错误,那么自然不应该承担相关的责任。

实际上,案件的重新审理中,日本富士通公司也不是诉讼的当事方。

换言之,是邮政局公司的不作为,让案件进一步恶化,甚至非常偏执地认为全英数百个邮政分局局长都在“监守自盗”,而不是财务系统出现了差错,进而发起刑事诉讼,导致了这场长达20年的英国司法史的最大冤案。

而在这一案件中,英国邮政局公司的领导层,尤其是董事局,包括总裁都是脱不开责任的。这里存在邮政局公司管理层领导的严重失职,理论上来说,公司的董事是要对此承担个人责任的。

事件得到宣判并曝光后,邮政局公司时任总裁保拉·冯内尔斯牧师(Rev Paula Vennells)发表书面声明道歉,宣布停止执行教会职务,并辞任英国著名家具品牌Dunelm和连锁商超Morrison’s的非执行董事。

巧合的是,保拉·冯内尔斯牧师所在的教区主教,恰恰是一位前邮政支局局长的儿子。

丽莎写在最后:

这一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司出现重大问题,不论是出现合同违约、经营不善破产、还是公司出现违法行为。公司作为主体需要承担责任之外,公司的管理层,尤其是公司的直接掌控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的。

因此,在英国自己做生意、运营公司的莎粉,当您作为公司Director,从公司直接受益之时,相应地,请不要忘记您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公司出现纠纷、法律问题,如果作为实际掌控人有失职的过错,是可以认定公司责任人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日后,丽莎会为大家介绍作为公司实际掌控人(Director)在英国法律制度下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帮助大家了解英国公司制度和公司法,请大家关注丽莎,这样就不会错过更新了。

好的,今天的文章就先到这里。如果您对英国商业法,英国公司注册、年审方面有疑惑,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欢迎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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