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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开始动作!新移民系统要对非法移民前后防堵

自最初宣布就一直受到高度讨论的”国籍和边界法案“(Nationality and Borders Bill),目前已经即将进入上议院的三读程序了。

(这里为还不太了解上述法案进度的莎粉们科普一下,国籍和边界法案(Nationality and Borders Bill)已经在去年底通过下议院三读,在今年初进入了上议院的程序。而一旦通过上议院的三读后,就离成为“正式法律”不远了。)

或许就是因为距离正式实施不远的关系,英国内政部为此最新发布了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说明即将实施的相关内容。

→ 引进最新ETA(电子旅行许可)系统

有关ETA(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sation)系统的全新实施,我们在内政部甫刚宣布”国籍和边界法案“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

只不过,我们原本只知道,英国未来ETA系统的实施,将会类似于美国现有的ESTA系统(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但我们并不清楚英国的ETA系统,实际将会如何操作。

(注:去过美国的人应该知道,ESTA系统主要针对可以“免签”访问的旅客,在前往该国(如美国)之前,需要通过专用的线上系统,申请获准该国的旅行许可;取得许可后,当事人才可以入境该国家(一般也包含过境)。而英国未来的ETA系统,基本也会类似于这样的操作模式。)

内政部在最新发布了政策文件中指出,这个“ETA系统”是英国政府推出的统一“旅游获准”(Permission to Travel),这将使英国边境和执法,能够更有效控制“入境人员”的信息,并且阻绝可能的“威胁”。

由此可知,ETA系统虽然看起来只是对于“合法入境”人士的记录和排查,但总的来看,还是和内政部想要“打击非法移民”的大方向紧紧相依。

→ 为什么需要推出ETA授权?

首先,ETA将是一种自动化的系统,用来判断(入境英国)旅客是否符合“免签资格”,以及该趟旅程是否会造成英国执法或安全风险。

这样的系统也进一步象徵著,完全”免签“的时代即将走入历史。因为ETA虽然不是一种签证,但这也让原来可以免签访问的相关国公民,未来不再有真正的“手持护照,说走就走”的旅行可能。

换句话说,一旦ETA实施,入境英国一般就会分成以下几种情况:

当事人持有英国合法长期签证或身份(这里也包括欧盟EUSS的定居和非定居身份);

当事人持有合法短期签证(访问签证);

当事人为英籍或爱尔兰籍(自由进出);

当事人符合“免签访问”,但当事人需要事先向移民局申请ETA(电子旅行许可),获得旅行授权。

内政部指出,通过ETA系统,将能针对即将入境英国的人士,进行“安全性排查”,确认当事人是否应该被准许入境(并将“威胁”提早阻挡在外)。

同时,通过这样的系统,内政部更容易准确计算出入境人口;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帮助移民局找出——谁不应该留在英国,甚至进一步采取行动。

→ 那么,内政部打算如何使用ETA授权?

内政部最新的政策文件指出,在ETA的授权申请方面,内政部的ETA系统将能详细记录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包括申请的内容,ETA的有效性(有效期间),以及如果当事人的申请被拒绝,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又或者该ETA为何(之后)被取消等,所有详细的信息都会被记录于系统中。

换句话说,即便是一个原本可以“免签”入境英国的人,通过ETA系统,内政部将能更好掌握这个人的相关入境信息,更进一步避免“漏网之鱼”。

内政部文件也指出,未来对于想要通过“欺骗”(Deception),也就是想提供不实信息来尝试申请,甚至已经因此申请到ETA(入境许可)的当事人,将以刑事犯罪而论。

同时,内政部也正通过修改《1999年移民和难民法》(Immigration and Asylum Act 1999)的Section 40,在”国籍和边界法案“正式通过议会程序后,将通过法律手段,直接要求航空公司等承载旅客的交通/旅游服务方,必须事先确认旅客持有英国合法签证/身份或者有效ETA,否则的话,航空公司等将会遭受行政处罚,也就是罚钱。

这样的变化也代表,如果旅客不能在购买机票等做旅游安排的时候,出示有效的ETA(或有效签证/身份),恐怕买不到机票或者上不了飞机。

同时,这也是说,受新政策影响的相关当事人(这里主要是“免签”当事人),未来想要做来英旅游规划的时候,更应该提早准备,说走就走的旅行恐怕难以实现了。

→ 如果是来自欧盟的旅客,未来也需要事先申请ETA才能入境英国吗?

是这样的。内政部今天发布的最新文件已经明确指出,当事人如果来自EEA(欧洲经济区),属于EEA公民,同样适用ETA政策。

→ 那如果是目前居住在欧盟的中国公民呢?

如果当事人目前持有欧盟国家的合法身份,居住在欧盟国家,但是持有的是中国籍而非欧盟国家国籍的话,那么当事人想要前往英国,应该提早申请相关签证,例如访问签证(Visitor Visa),而不是使用ETA。

ETA系统适用的是持有国籍/护照原本可以允许“免签”访问英国的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原本就不属于“免签”,还是应该依照正常程序去申请相应签证。

→ 那说起来,不是免签反而不受影响?

也不是这么说。如同丽莎之前不少文章有提到的,国籍和边界法案(Nationality and Borders Bill)其实涵盖的内容和细节挺多的,今天主要讲述的只是ETA政策的最新内容而已。

值得提醒的是,在内政部的计划中,除了以上的ETA,还包括了未来英国移民系统的(全面)数字化,也就是推出“数字化边境”。

这代表,内政部将通过“电子签证”(E-visa)来取代实体的“签证贴纸”(Vignette)。并且,这不只用于访问签证,也将适用于持有BRP卡的长期签证持有人。

内政部指出,这将使得边境官员,可以直接使用数字化边境系统,来对入境当事人的身份进行确认,当事人不再需要显示实体签证文件。

另一方面,电子签证(E-visa)的概念也同样会落实到运输/航空业上。

意思是说,未来通过数字化系统,航空(乃至其他交通运输)业者就能够确认当事人的身份,无须再索要实体文件——这也就代表著,如果业者一通过系统发现当事人没有持有合法身份,当事人将很难被允许登上飞机/出行。

同理,新的“数字化边境”系统,也赋予内政部更多的控制权力,更好地记录下当事人的签证情况,包括当事人签证什么时候到期,是否有在到期前出境,亦或是滞留英国等等。

总的来说,新的数字化政策从另一层面来说,还是加强了内政部想要打击“非法移民”的更大力度。

(丽莎提醒:这一点其实从”国籍和边界法案“中新增的“刑事犯罪”条款可以看出,该条款指出,一个人如果出现以下行为,会被视为”犯罪“:

(a) 仅持有”有限期“签证待在英国;并且

(b) 在该签证到期后,还是继续待在英国,即便手上已经不再持有”有效签证“。)

换句话说,内政部想要通过”国籍和边界法案“做到的,是“一条龙”从入境(源头)到入境后/离境对于非法移民(入境和滞留)的进一步防堵。

丽莎结语:既然内政部已经开始“著手”发布相关政策文件了,我们相信未来一段时间,会看到更多有关”国籍和边界法案“更多细节上的揭露。

对于这个大家都十分关注的新政策变化,丽莎也会持续追踪,尽力通过更多的文章给大家讲述一些未来英国移民政策将会驶往的方向,尽可能给大家提早做准备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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