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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英国境内签证预约周一起恢复正常

根据英国移民局合作方Sopra Steria官网最新公布的信息,英国境内的签证申请中心预约服务,将自2020年9月21日(下周一)起恢复正常营业。

这代表,在2020年9月5日当天或之后完成线上申请的申请人,可以自下周一(9月21日)起(像过去那样正常地)预约签证中心,前往完成递签和递交生物信息了。

在2020年9月4日当天或之前完成线上递签的申请人,则会或基本已经收到移民局的邮件,邀请申请人下载移民局的IDV手机应用程式(“UKVCAS IDV” App)来通过该App完成递签;或者告知申请人,让申请人可以预约签证中心完成递签。

Sopra Steria的公告也指出,他们在这周已经对于那些已收到邀请邮件,让当事人预约签证中心或下载IDV App的当事人,发出“紧急提醒”邮件,要他们尽快采取相应动作。

如果是在2020年9月4日当天或之前已经完成线上申请的当事人,应该查一查自己的邮箱,并且尽快做出相应安排。需要指出的是,移民局好不容易推出的IDV App,似乎都还没能够普及使用,甚至相关申请人都还没有完全搞懂怎么使用的时候,恐怕即将遭到闲置或废除。

Sopra Steria在公告中表示,IDV App当初的推出最主要是为了处理那些因新冠遭到拖延的申请,因此自9月21日起,只剩下T4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可能还能继续使用该App。

与此同时,移民局需要时间对该App进行评估,看看未来如何继续使用。

这表示,在移民局进一步做出相关更新前,其他所有剩余类别的申请人(非T4类),基本都无法再使用该App了;不论申请人过去是否有递交过生物信息,也不论移民局那边是否还存有相关纪录。

→ 这也代表T4申请人尚无法正常预约签证中心公告指出,对于T4类学生签证申请人,则仍然需要在完成线上申请后,等待移民局的邮件

移民局将会邮件T4申请人,告诉他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也就是应该预约签证中心递签,或者可以下载IDV App,直接使用该App递交生物信息即可。

一般来说,T4申请人在完成线上申请后,移民局需要花费约一周的时间,去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可以”重用生物信息“的情况。如果符合的话,移民局就会邮件当事人,让当事人下载IDV App,并通过该App完成递交当事人的生物信息/完成递签。

这样的话这些当事人,就可以免去亲自前往签证中心完成递签。而如果移民局在检查确认后,认为当事人不符合”重用生物信息“的话,也会邮件当事人,让当事人去预约签证中心,完成递签。

换句话说,申请人们应该要注意自己的邮箱,看看是否收到移民局的邮件,才能得知下一步应该如何操作。根据移民局公布的信息,一般移民局寄来的邮件,会出现以下两种标题:-Book your UKCAS appointment now(让当事人去预约签证中心);或 -Download the IDV app now(让申请人去下载使用IDV App)。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当事人认为自己是应该符合使用IDV App的;但在没有收到移民局邀请邮件之前,当事人是无法使用该App递签的。

→ 什么情况下能重用生物信息?

根据移民局的指导文件,一般需要符合以下准则:

– 当事人(过去递交过)的生物信息必须是2015年7月以后登记,或者当事人必须已经持有BRP卡

– 新签证的申请日期和最后一次进行指纹登记的日期,中间相隔的时间不得超过5年

– 在照片方面,对于16岁以上的当事人,(当初)拍照时的年龄和目前的年龄之差不得超过5岁;而16岁以下当事人拍照时的年龄和目前的年龄则不得超过2岁

→ IDV App又该如何使用有需要的申请人可以参考丽莎下面制作的简单说明影片:

→ 等等,所以这代表“加急服务”也将恢复

遗憾的是,莎粉们熟悉的“加急服务”仍然还不会恢复

英国签证中心这次的“恢复”只是针对“预约”服务。

也就是说,申请人(T4除外)从下周一起,不必再等待收到移民局的邮件,才能够去预约签证中心了(而是可以恢复过去那样,递交完线上申请接着预约递签)。

不过,申请人仍然无法选择“优先处理”或“超级优先处理”服务。目前仍然只能是标准处理的申请审核时间。

丽莎预估,“加急服务”可能会等到签证中心的预约服务恢复正常运行一段时间后,移民局开始有余力处理更多申请时,才有可能逐步恢复。

→ 目前时期去签证中心递签需要遵守什么

-申请人需要佩戴口罩;

-只有“申请人”才能一同前往,例如一家人都要申请身份,非申请人不能陪同前往;

-出现新冠症状的当事人,不能前往签证中心;

-需要“隔离”的当事人,也要等待隔离期结束后,才能前往。

→ 移民局再更新新冠临时措施

根据移民局的最新更新,指出英国境外申请人,如果因为当地签证申请中心尚未恢复而需要前往其他地区/国家递签的情况;申请人需要做出新的申请,并在申请的时候选择打算预约递签的签证中心

比如说,假设申请人在原国家(例如是国家A)的签证中心仍然关闭中而想要去其他国家(例如是国家B)完成递签。

那么申请人需要重新递交一份申请,并在申请中选择在国家B递签(而不能直接使用原来在国家A的申请,选择去国家B递签)。

这样的话,申请人在完成新的申请时,依然需要先支付相关的签证申请费用;并且之后再向移民局申请原来(国家A)申请的退费。

对于尚未递交生物信息的申请人来说(基本也就是上面描述的申请人),基本就是登入原来的线上申请系统,直接在系统上选择”Cancel“(取消申请)即可。

”取消“之后申请人便能得到相应退费。

*如果针对上述政策和变化方面,莎粉们还有任何疑问,或者对于英国移民的其他方面有相关问题,都可以再进一步联系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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