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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中餐厅因税局调查致严重后果!经营餐饮,您该注意哪些税务风险?

根据最近一则来自英格兰利普胡克市的地方报道,指出一家位于萨里郡Farnham的中餐馆,在一次遭到英国税局(HMRC)的突击调查后,发现了餐厅合伙人刻意逃税VAT并进行洗钱的事实。

该餐厅的两位合伙人,以及其中一位合伙人的太太,后来分别被监禁了2年,3年又9个月,以及判刑7个月并缓刑2年。

事实上,距离最初该餐厅被税局调查,已经是5年前的事情了;涉案的当事人也已经相继被判刑并监禁。

然而这个事件又再次受到媒体的关注,是因为即便这3位当事人都已经被判刑(如前述),但税局最近又通过法院命令,要求当事人必须在3个月内向税局归还相应的欠税,否则的话3位当事人都将面临更长的刑期,并且更长的刑期也不会免去他们的欠税。

换句话说,即便当事人们被关了更长的时间,他们也还是一直欠着税局这笔钱,直到他们把欠税还完为止。

针对这个案件,税局的欺诈调查组副主任Nicola Dunk就表示,税局的工作不会因为(涉案)当事人认罪了就结束,税局会持续去追讨回这些不法的钱和财产。

Nicola Dunk还补充,把这些不法财产充公可以使得政府收回的税收,使用在必要的建设上,像是学校或医院。

从这个案件可以得知,对于当事人的处罚很多时候并不是税局的终极目的,他们更多的是希望讨回应该拿到的税款。

基于这样的理由,对于当事人的处罚,恐怕也并不等于抹去了当事人应该担负的税务义务。

上面提到的其实是比较严重的一个例子。

案件当事人涉及的是高达18万镑的VAT逃漏税和120万镑的洗钱犯罪。

当然这也不是说对于比较小额的税务逃漏行为,税局就会给予容忍。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面对税局的调查,甚至是早在税局调查之前,相关当事人/商家就应该对于这方面特别谨慎和注重,才可能避免不小心的失误变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小错铸成大错。

毕竟对于大部份人来说,很多时候在税务上只是不小心出了一些小错误。因此了解如何及时纠正并止血,就更为重要。

其实,对于税局来说,他们之所以会进行相关的合规调查,更大的目的是确保纳税人能够正确报缴税务,确保税局能够收到正确的税收。

也就是说,从税局的出发点来说,更大的动机并不是为了罚款(或进一步处罚)当事人,而是不希望当事人出现逃漏税的行为;或者是说,如果当事人不小心出错,能够及时做出纠正。

→ 那么,面对税局调查,如何才能尽快止血,将伤害减到最低?

如果说,当事人已经有不小心出现错误的情况,比如说因为“不小心”的疏忽而造成漏报税务。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面对税局的调查,一定要诚实并积极配合,并且向税局解释清楚并附上详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

因为税局最终认定当事人是“故意”还是“疏忽”,将对结果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同时,如果税局认定当事人是“疏忽”而非“故意”为之,并且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税局调查的话,那么税局一般对于当事人的罚款也会相对减低。

→ 税局通知要过来检查,怎么准备比较好?

重要提醒:在接到税局的信件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您的会计或者税务顾问,千万不能往后拖。

因为越往后拖,就代表向税局表明合作态度和寻找合理理由澄清事实的可能性越小,税局就越有可能会对当事人形成负面评价。

另外,如果税局前来调查的话,“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会表明需要当事人提供哪些材料的。

建议当事人积极配合税局的调查,提供他们所要求的资料。

当事人应该要保持镇定,只要没有恶意逃税,一般不需要担心税局的检查。

而如果当事人确实存在一些不合规的地方,丽莎建议当事人在税局实地调查前主动披露,并且积极配合税局的调查、展现良好的合作态度,那么一般可以争取最大程度地减免罚款。

→ 关于税局检查的一些专有名词?

需要指出的是,税局检查可能分成几个层级。

比如说,常见的是税局会联络当事人,要求当事人提供一些特定的信息或文件,让他们进行相关的税务检查。

如果当事人并没有照着税局所说的把相关资料给上交出来,那么税局一般就会进一步发给当事人一封Information Notice(索要信息通知),依法来要求当事人必须将税局索要的相关信息给交出来,以便协助税局进行调查。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便税局事先并没有先联络当事人,要求当事人交出特定信息或文件,税局也可以“直接”核发Information Notice(索要信息通知)给当事人。

另外,在必要的情况下,税局也会征求法庭的许可来核发Information Notice,如此一来就等同于是“强制”当事人必须把税局索要的资料给交出来;否则的话,税局可以请法庭来裁定,基于当事人所欠缴的税金来处以罚款,并且当事人无法针对法庭已准许核发的Information Notice来提出上诉。

→ 一般来说,Information Notice会告知当事人:

-哪些文件或信息是需要提供给税局的;

-如何以及何时需要提供给税局;

-当事人的上诉权利。

如果当事人并不同意税局所核发的Information Notice,认为税局所要求上交的资料是不合理的,或者根本是与检查无关的,可以告诉负责的税局官员。

而如果沟通过后,负责的官员仍然认为有必要跟当事人索取这些文件或信息,他们也会告诉当事人原因。

要是当事人仍不同意负责官员的要求,一般可以进一步向法庭上诉,在这方面税局届时会告知当事人如何来提出上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就如同上面说过的,如果当事人收到的Information Notice是由法庭所准许核发的,那么当事人是不能够提出上诉的。

另外,如果税局索要的属于“法定纪录”(Statutory Records),当事人同样不能提出上诉:

-货品或服务的供应纪录;

-从另一个欧盟成员国所购入的货品;

-和生意有关的从欧盟以外地区所进口的货品。

→ 如果不遵从Information Notice的要求会怎样?

当事人要是不照着Information Notice上的指示来做,税局是可以向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并且,从他们向当事人处以罚款的那天起,如果当事人仍旧不愿意遵守Information Notice的要求,税局每天还可以多开罚额外的罚款,直到当事人遵从要求而把相关资料给交出来为止。

同时,税局也可以寻求法庭途径,要求法庭根据当事人所欠缴的税金来处以罚款;通过这些方式来逼迫当事人就范。

→ Notice of Inspection(检查通知书)?

除了向当事人索要相关的信息或文件,税局也会考虑采取“实地检查”,也就是实际拜访当事人的营业场所来进行检查。

一般来说,税局会以电话或信件的形式来与当事人联络,安排好一个到访检查的时间。

通常税局最晚会在到访的7天前告知,如果当事人认为时间上不方便的话,需要尽早联络税局来修改日期。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即便税局无法取得当事人的同意,税局还是可能会前来检查,并且一般还会给当事人额外的通知,告知当事人自己要来检查了。

这个时候,税局通常会给当事人发一封Notice of Inspection(检查通知书)↓

税局一般会在来信中,告诉当事人税局官员过来检查的具体日期和时间,同时给予一定的时间来准备。

比如说,税局在7月15日的来信中提到,他们把检查的时间安排在了8月29日的上午10点。

但当然,税局也有可能不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具体时间,比如说只告知当事人,税局官员会在8月15日至8月30日之间的某一天进行检查;或者说,税局也有可能会把检查的时间给提前。

如果当事人觉得税局安排的时间实在不合适的话,可以打电话给税局要求更改。

此外,税局一般会在来信中说明他们想要检查的资料,通常这些资料他们在现场检查的时候就会看了。

如果需要的话,他们还会要求把一些资料给带回税局继续检查。

如果要这么做的话,他们一般会告诉当事人原因是什么,并且给当事人一份收据。

在检查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自己不负责记账和保存相关纪录的话,税局一般会和公司或店内负责记账/登记商业纪录等的相关人员来交谈。

税局一般会问这些纪录是怎么记的,都包含哪些内容等等。

或者说,税局也会问一些关于当事人生意上的问题,以便对该生意有所了解,比如说:

-当事人生意的简单背景,运作方式;

-当事人的商业纪录和票据都是怎么保存的、平时如何记账的;

-如果税局认为有必要的话,还会对当事人的个人财务情况做个了解。

税局到访检查可能进行几个小时,但也可能需要几天的时间,必须根据该企业的规模和事件的复杂性来判断。

一般来说,税局会让当事人知道检查预计需要花费多久的时间。

如果当事人有税务顾问/代表的话,也可以让顾问/代表来和税局打交道,或者直接来到现场;但是当事人需要提前告知税局。

税局检查完之后,一般会在2至4周左右回信,告知检查的结果。

如果税局对检查过程中的某一点有所怀疑,他们也会进一步和当事人说明。

比如说:当事人是做外卖店的,税局在检查的过程中对来店里的顾客的实际人数有所怀疑,他们便会问当事人一系列的相关问题。

→ Unannounced Visits(突击检查)

在这边我们还要指出的一点是,除了上面提到的情况,必要的时候税局还会做出“突击检查”。

在进行检查前,税局官员一般会提供下列文件以示证明:

-负责检查的税局官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一份Notice of Inspection(检查通知书);

-关于税局“合规检查”(Compliance Checks)的法定信息说明文件,用以告知当事人的权利等,以便当事人了解流程、做出判断。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对于税局所核发的Notice of Inspection(检查通知书),是有拒绝他们检查的权利的。

不过如果当事人这么做的话,税局通常会进一步采取行动,要求法庭来核准他们的Notice of Inspection。

而届时如果税局拿着已经由法院核准的Notice of Inspection前来的话,当事人若还是拒绝让税局检查,那么税局可以向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并且,从他们处以罚款的那天起,如果当事人仍拒绝检查,税局每过一天还能多罚当事人额外的罚款,直到当事人配合检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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